为加强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管,市纠风办、市农民负担监管办、市审计局联合下发了《益阳市关于实施强农惠农资金备案制度的通知》(益纠办发[2010]2号),明确了强农惠农资金备案的种类、备案单位、备案内容及时间等内容。
文件要求各级纠风办、农民负担监管办、审计部门和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和条块管理的原则,分别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强农惠农资金的业务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将强农惠农资金的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补贴标准、资金数量(含市本级安排)、受益对象、实施单位等情况在资金拨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市纠风办、市农民负担监管办、市审计局备案,同时要求各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将具体情况向社会公开。据初步统计,备案制度涉及发改、财政、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国土、商务、教育、卫生、计生、文化、移民、劳动保障、民政、扶贫等二十多个部门,主要的强农惠农补贴项目32项,资金总量约10亿元。
目前,这项制度实施顺利,为切实加强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件要求各级纠风办、农民负担监管办、审计部门和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和条块管理的原则,分别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强农惠农资金的业务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将强农惠农资金的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补贴标准、资金数量(含市本级安排)、受益对象、实施单位等情况在资金拨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报市纠风办、市农民负担监管办、市审计局备案,同时要求各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将具体情况向社会公开。据初步统计,备案制度涉及发改、财政、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国土、商务、教育、卫生、计生、文化、移民、劳动保障、民政、扶贫等二十多个部门,主要的强农惠农补贴项目32项,资金总量约10亿元。
目前,这项制度实施顺利,为切实加强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