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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实行电子化招投标监管新模式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8-30

    辽宁省丹东市在房地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中,创新监管方式,在全省率先实行电子化招投标,迈出了招投标方式改革的第一步。电子化招投标借助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利用互联网完成招投标全过程。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备案、中标公告发布、投标企业报名、投标书提交以及工程的开标评标工作。
  一是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客观性。电子化招投标利用评标系统对招投标数据实施快速分析,将每份投标文件中有疑问的报价或计算错误提供给评标专家评定,达到评标的最佳效果,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是加大了招标投标监管力度。采用电子评标,评标全过程都处于监控之中,关键节点自动预警提醒,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被自动监控并记录证据,为解决评标争议和发现、处理违规行为提供事实依据。
  三是降低企业投标成本。采用电子评标,除投标函外,其余施工设计、清单报价、证书资料等招投标文书全部实现电子化,每次招投标活动可为每个投标企业直接节省成本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