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创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沅江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下文决定在全市实行“企业宁静日”制度,明确每月1—20日为全市“企业宁静日”,要求各执法部门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全市统一组织的执法检查外,不得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该市进一步精简、合并涉企检查,继续推选涉企检查报告登记制度,执法部门进入企业检查前,须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获得同意后,到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开具检查通知单,方可进入企业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并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