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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助推政府“阳光采购”年节资200万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9-16

    资阳区注重源头防治、规范采购预算,积极推进政府“阳光采购”。该区严格执行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扩大集中采购规模,加大财政专项资金采购力度。今年1-9月以来,共完成政府采购92批次,实际采购资金1211万元,节约资金约200万元,及时防止和杜绝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了财政资金的有效、节俭使用。该区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将政府采购预算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年初及时下发全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
    二是规范预算执行。严格执行“有预算才采购,无预算不采购”的规定,将采购业务流程细化分解为计划审核、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信息发布等各项操作程序,制定完善操作规程,督促按规程办事。
    三是规范预算监督。将政府集中采购与国库集中支付、区级报账等制度的推行紧密结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支付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不定期向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实现政府采购工作全方位的公开透明。
    四是规范队伍管理。完善出台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办事,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依法依纪进行,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