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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建立健全基层干部考核机制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1-21

    为正确评价基层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服务于群众,赫山区着力构建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一是以工作实绩为导向,全方位综合考核。积极建立正确的衡量基层干部的评价机制,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基层干部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服务群众为核心,重点考核基层干部组织和带领群众开展基层建设、管理和服务,完成工作目标,为群众解决的实际问题情况等。考核组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分析,客观公正地对基层干部作出评价,形成考核报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考核意见,最后确定基层干部的考核结果。
    二是以规范程序为导向,科学化严格考核。采用百分评议干部工作制,考核主要采取“六个一”的做法,即“一听”,听取基层干部的述职报告;“一查”,查阅相关资料、台账,并组织实地查看;“一谈”,与被考核对象本人、同事、群众代表等进行座谈,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情况;“一测”,召开民主测评会,对基层干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一考”,在个别谈话过程中,考核组对基层干部联系群众情况以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现场考核;“一审”,考核组根据每个基层干部的平时表现分别给予审核打分。
    三是以奖优罚劣为导向,民主化激励考核。建立奖优罚劣的考核机制,加大对优秀干部的奖励力度,进一步激励工作积极性,对基层后备干部进行及时调整,确保一支战斗力强的基层班子。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干部奖惩、提拔等事项的重要依据。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奖励;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的,进行诫勉谈话;对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有关程序进行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