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背景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实行与行政机关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新进人员主要采用国家统一分配、组织调配和吸收录用等方式,存在着视野狭窄、缺乏竞争机制、信息不公开等弊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随着社会事业的加快发展,事业单位已经成为仅次于企业的就业吸纳渠道,退役军人安置、医护人员和教师录用等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已经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一是涉及面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牵涉千家万户,社会影响很大。如桃江县卫生系统考聘医护人员,2008年录用186人,报名的达415人;2010年录用128人,报名的达783人。2010年,教育系统招考教师50名,报名人数有420人。二是政策性强。如安置退役军人是贯彻执行《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2006年以来,桃江县每年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军人达120人左右,安置压力大,一旦出现偏差,将影响社会稳定。三是期望值高。由于就业压力大,桃江县的事业单位虽然工资不很高,但仍然是就业对象千方百计想谋取的“铁饭碗”、“抢手货”。如在退役军人安置中,安置对象各显神通,有的找领导打招呼、递条子,有的托关系找后门送钱送物,有的上访党政机关举报不公正行为,等等。2007年以前,桃江县民政局长接到的领导批条比安置岗位还要多,谁都不能得罪,谁都不敢得罪,导致2004年至2006年退役军人安置无法进行。
二、具体做法
2006年,桃江县率先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通过4年的探索实践,形成了“阳光招考、公开选岗”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实现事业单位进人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环境,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4年来,桃江县不断创新并完善“阳光招考”机制,共安置军队退役人员275人、考聘医护人员和教师400多人,杜绝了暗箱操作、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用人单位、参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体现严密性。由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编办等单位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反复研究,科学制定考聘方案,着重体现考聘工作的严密性。如在制定《2010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聘方案》、《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桃江县2010年公开考聘教师简章》、《桃江县2007年、2008年度军队退役人员岗位安置工作实施计划》等方案时,对考聘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精心设计,确保不出任何纰漏。同时,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科学设置报考条件,在学历与专业要求上,保证报考人员符合基本条件,使报考人员素质能力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是规范组织考试,体现公开性。招聘前,通过湖南日报、湖南领导人才网、益阳日报、中国益阳门户网、桃江通讯、桃江公众信息网、桃江电视台等省、市、县主流媒体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启动以后,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每一个环节结束以后,都及时在网上公布结果,让每一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考试试题、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考官、体检地点、考察组人员均不事先指定,采取临时抽签确定的方式产生。在考试阶段引入竞争机制,笔试后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并且按照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充分体现了择优录用的公平竞争原则。
三是实行公开选岗,体现公平性。在录用阶段,考聘对象根据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在规定时间内按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岗位一旦选定,不得更改,逾期不到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切实加强监督,体现公正性。招考工作中,综合运用政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切实加强了对招考全过程的监督,真正实现了公开招考、公平竞争、公正选人。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每一次招考工作,加强了对每一个环节的监督,既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的执行是否规范,又监督考生、考官等公开招聘参与方的行为和表现是否规范,堵塞了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漏洞,维护了公平公正。同时,每一次招考工作都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特别重要的招考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确保招考工作做到全透明操作,“零”权利运作。
三、主要成效
通过4年来的探索创新、大胆实践,桃江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呈现“三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一是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新舞台。坚持凡进必考,引进公开招考的竞争机制,使所有人员在同一规则下,机会均等,应聘者打消了拉关系、走后门等走捷径的念头,面对现实靠真本事竞争上岗。人事部门摒弃传统的选人用人方式,采取“阳光操作”方式,实施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有效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赞同。通过几年的实践,社会各界对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反映十分良好,满意度十分高,没有发生一起因不满意而引发的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是建设了一支素质较高的新队伍。由于前期把好了选人用人的素质关,从聘用人员的情况看,呈现出了“两高一轻一优”特点:思想素质高、文化程度高、平均年纪轻、知识结构优。据统计,2006年以来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平均年龄不到27岁,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占到五成。目前,通过公开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大多能独当一面,有的已成为业务骨干。
三是形成了能进能出的新机制。通过改革,改变了过去各类人员一经录用便形成终身制“铁饭碗”的传统用人制度,在双向选择和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合同的方式确定聘用关系,既解决了人员分流安置问题,又使各类人才在自主择业的基础上更充分地发挥才能和优势。同时,又由于新机制打破了“铁饭碗”、废除了终身制,有效调动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敬业爱岗、积极上进的工作热情。据了解,2006年以来,该县采用新用人机制招聘的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中,均表现出色,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实行与行政机关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新进人员主要采用国家统一分配、组织调配和吸收录用等方式,存在着视野狭窄、缺乏竞争机制、信息不公开等弊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随着社会事业的加快发展,事业单位已经成为仅次于企业的就业吸纳渠道,退役军人安置、医护人员和教师录用等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已经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一是涉及面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牵涉千家万户,社会影响很大。如桃江县卫生系统考聘医护人员,2008年录用186人,报名的达415人;2010年录用128人,报名的达783人。2010年,教育系统招考教师50名,报名人数有420人。二是政策性强。如安置退役军人是贯彻执行《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2006年以来,桃江县每年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军人达120人左右,安置压力大,一旦出现偏差,将影响社会稳定。三是期望值高。由于就业压力大,桃江县的事业单位虽然工资不很高,但仍然是就业对象千方百计想谋取的“铁饭碗”、“抢手货”。如在退役军人安置中,安置对象各显神通,有的找领导打招呼、递条子,有的托关系找后门送钱送物,有的上访党政机关举报不公正行为,等等。2007年以前,桃江县民政局长接到的领导批条比安置岗位还要多,谁都不能得罪,谁都不敢得罪,导致2004年至2006年退役军人安置无法进行。
二、具体做法
2006年,桃江县率先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通过4年的探索实践,形成了“阳光招考、公开选岗”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实现事业单位进人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环境,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4年来,桃江县不断创新并完善“阳光招考”机制,共安置军队退役人员275人、考聘医护人员和教师400多人,杜绝了暗箱操作、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用人单位、参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体现严密性。由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编办等单位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反复研究,科学制定考聘方案,着重体现考聘工作的严密性。如在制定《2010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聘方案》、《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桃江县2010年公开考聘教师简章》、《桃江县2007年、2008年度军队退役人员岗位安置工作实施计划》等方案时,对考聘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精心设计,确保不出任何纰漏。同时,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科学设置报考条件,在学历与专业要求上,保证报考人员符合基本条件,使报考人员素质能力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是规范组织考试,体现公开性。招聘前,通过湖南日报、湖南领导人才网、益阳日报、中国益阳门户网、桃江通讯、桃江公众信息网、桃江电视台等省、市、县主流媒体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启动以后,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每一个环节结束以后,都及时在网上公布结果,让每一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考试试题、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考官、体检地点、考察组人员均不事先指定,采取临时抽签确定的方式产生。在考试阶段引入竞争机制,笔试后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并且按照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充分体现了择优录用的公平竞争原则。
三是实行公开选岗,体现公平性。在录用阶段,考聘对象根据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在规定时间内按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岗位一旦选定,不得更改,逾期不到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切实加强监督,体现公正性。招考工作中,综合运用政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切实加强了对招考全过程的监督,真正实现了公开招考、公平竞争、公正选人。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每一次招考工作,加强了对每一个环节的监督,既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的执行是否规范,又监督考生、考官等公开招聘参与方的行为和表现是否规范,堵塞了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漏洞,维护了公平公正。同时,每一次招考工作都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特别重要的招考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确保招考工作做到全透明操作,“零”权利运作。
三、主要成效
通过4年来的探索创新、大胆实践,桃江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呈现“三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一是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新舞台。坚持凡进必考,引进公开招考的竞争机制,使所有人员在同一规则下,机会均等,应聘者打消了拉关系、走后门等走捷径的念头,面对现实靠真本事竞争上岗。人事部门摒弃传统的选人用人方式,采取“阳光操作”方式,实施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有效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赞同。通过几年的实践,社会各界对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反映十分良好,满意度十分高,没有发生一起因不满意而引发的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是建设了一支素质较高的新队伍。由于前期把好了选人用人的素质关,从聘用人员的情况看,呈现出了“两高一轻一优”特点:思想素质高、文化程度高、平均年纪轻、知识结构优。据统计,2006年以来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平均年龄不到27岁,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占到五成。目前,通过公开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大多能独当一面,有的已成为业务骨干。
三是形成了能进能出的新机制。通过改革,改变了过去各类人员一经录用便形成终身制“铁饭碗”的传统用人制度,在双向选择和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合同的方式确定聘用关系,既解决了人员分流安置问题,又使各类人才在自主择业的基础上更充分地发挥才能和优势。同时,又由于新机制打破了“铁饭碗”、废除了终身制,有效调动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敬业爱岗、积极上进的工作热情。据了解,2006年以来,该县采用新用人机制招聘的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中,均表现出色,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