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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四举措”开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新局面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9-20

    安化矿产资源丰富,是全省的有色金属大县,迄今发现的矿种达52种,已开发利用的有金、钨、锑、锰、石煤等25种。目前,全县共有200多处矿产地,设置采矿权103个、探矿权23个,非煤硐采矿山15家、露天采石场47处、砖瓦窑91处和尾矿库(含灰渣库)11座。2011年1月起,安化开始对非煤矿山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全县50处非法矿山(采点)按照“八条标准”(切除电源、收缴火工品、拆除设备、炸毁井筒、遣散人员、恢复地貌、设立禁牌、设置路障)要求,切实得以取缔关闭到位,较好地开创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新局面。
    1.组织发动深入。成立安化县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制订了实施方案,统一了整治标准,积极宣传发动,分步骤分阶段扎实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通过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途径,广泛宣传活动内容,每个乡镇张贴宣传标语达50条(各矿区至少10条)以上,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保持了3天以上,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整治工作扎实。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国土资源、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全面排查了要求关闭的10类非煤矿山和停产整顿的8类非煤矿山,以及去年已关停的非法矿点,共立案查处非法开采案件5件,收缴罚没款14万余元。重点检查了31处设置路障封闭的非法石煤矿点和5处超深越界点,对发现擅自启封的大福镇容山、苍溪和东坪镇黄栗坳三处非法石煤矿点进行了严厉打击,及时恢复了路障,并对所有非法采矿点一一落实了“四包一”责任人员。二是全面清理整治砖瓦窑。针对砖瓦窑散、小、乱,无证非法生产居多的现状,制定了《安化县开展砖瓦窑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对符合保留条件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和县环保局组成联合工作组,主动为企业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保留条件的或符合保留条件但拒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国土资源、环保、安监、公安、工信、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强制关停取缔,并责令复垦到位。目前已有67家砖瓦窑办理相关手续,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无序开采的局面。三是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4月,对全县11座尾矿库(含灰渣库)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了浸润线观测、坝体位移观测、排水斜槽等和险库、病库治理及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6月1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来安化督促指导防汛抗灾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抢险救援装备和物资,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坚持实行24小时矿领导带班值守制,安排巡坝工对尾矿库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了安全度汛。同时积极筹措资金,优化环境,加快了尾矿库安全治理进程。湘安钨业公司大溶溪尾矿库上、下游库已并库,高标准地完成了50米已掘进巷道的砼体捣制。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基本上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现在坡面覆盖黄土及种草皮。湖南省青山硫铁矿尾矿库顺利通过验收应急排险治理工程,现正在组织实施闭库工程。符竹溪金矿尾矿库完成修建两侧截洪沟260米,坝面纵横排水沟300米。
    3.督导检查得力。突出“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高”,加大了例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明查暗访、抽查等方式的频次,由分管副县长亲自率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就达5次,并在全县通报了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跟踪督查整改落实,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安全生产整治成效。
    4.监管机制完善。一是实行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国土资源、环保、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在各司其责的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下发了《关于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告》,在全县广泛公布了“打非治违”举报电话,对经核实查证的第一举报人给予500元现金奖励。三是实行火工产品和电力供应联合把关制度。在严格审查资质条件的基础上,对火工产品供应实行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和县安监局联合把关,对电力供应实行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和县电力局联合把关。对未经相关单位联审的,县公安局一律不供应火工产品,县电力局一律不供电。四是严格实行安全监管责任制。对12家煤矿、11座尾矿库和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行“八包一”责任制,一一落实了县、乡、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人。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管机制,各乡镇切实把非法矿山(采点)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村干部、驻村干部、国土资源所和安管办工作人员,实行“四包一”安全监管责任制,形成了分工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