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桃江县创新工作理念,通过加大信访举报宣传、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实行签字背书、公开答复和回访等,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方向转移,实行“开门”办信访,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注、最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
“开门”接访,加大信访举报宣传。3月份,深入15个乡镇集镇开展了“民本纪检 与您同行”大接访大宣传活动,把接访干部送到群众家门口,共接待来访群众2万余人次,现场接受群众反映问题1087个,其中现场答复905个,受理举报265件。同时印制5000份党风政风监督联系卡,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同时明确规定,每月15日为“开门接访日”,乡镇的接访地点为群众信访接待调处中心,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每周轮流到信访室坐班接访。
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实行直查快办和限时办结制。对信访举报实行集中管理,定期排查、分析、梳理、筛选,发挥信访举报提供案件线索的主渠道作用。同时,整合委局机关办案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基层组织容易顾此失彼且难以解决的问题、实名举报的重点问题,一律实行直查快办。对办案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实行限时办结。易查易核或急办件为10日以内,一般案件为15日以内,复杂案件为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不能按批示时间办结的,应在期满前2日书面说明原因,并作延期报批。
强化信访责任,实行签字背书制。对本级受理件,由调查人员签字背书。对上级交办件,由承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对举报人不满意反馈结果,并提出新的事实依据的,承办单位必须进行补充调查;对举报人不满意反馈结果,又无新的事实依据的,承办单位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注重信访实效,实行办结回访和公开答复制。对署实名信访举报人、重要匿名信访举报涉及到一定范围内的对象进行回访,内容包括调查处理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到位、违纪违规当事人是否按要求整改到位、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建议意见等。今年以来,共回访153件次,回访率达90%。对重大或疑难信访问题召开信访答复会进行公开答复、通报查处结果,并就当事人提出的信访事项面对面予以回复,今年召开信访答复会5次。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举报746件,其中本级直接受理522件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72%,上级交(转)办224件;办结682件,办结率达92%。(桃江县纪委 胡凤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