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密码举报奖励制度。
该制度明确:举报人(上访人)在上访(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过程中,不愿透露自己真实姓名时,只需提供六位数密码及联系方式,密码代表举报人的姓名和身份,凭此密码与受理单位联系。市、区县(市)纪委监察局在受理举报时,要对举报情况以及上访人自设密码进行认真登记,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严格保密。受理单位在接到举报后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并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疑难信访除外)给举报人答复。对被举报对象经过查证属实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受理单位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受理单位根据举报对象级别和给予处分档次确定,最高不超过5000元,并在结案后15个工作日内,按举报人要求的方式将奖金发放到位。
后阶段,市、区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密码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力度,以方便群众举报,降低举报风险,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