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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8-10

    近年来,镇安县委高度重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出实招、办实事,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了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环境。全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镇安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呈现出“思想组织建设整体推进、机关运行管理全面规范、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高”的良好态势。
   一是思想政治和能力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建立完善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培训和能力考核制度,县委把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列入全县干部培训年度计划,落实了培训经费,县纪委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进行一次培训,对干部的学习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并推荐部分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
   二是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得到加强。2008年底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有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3名。去年,全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县委做出决定:由县编委会专题研究,给县纪委机关增加行政编制,使纪委监察局行政编制达到30名;给纪委增设了干部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纠风与效能建设室以及县委廉政教育培训中心,使纪委内设机构达到十室一中心。今年,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推行在政府工作部门实行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工作。
   三是组织建设扎实有力。近年来,县委一直坚持做到:县纪委书记参加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要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会议。县纪委书记担任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县监察局局长是政府党组成员,参加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县委全会,参加县委组织的干部民主推荐会议,配备了非党监察局副局长。这些制度的落实都从组织上保证了县纪委有效履行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干部双重领导职责和权限得到加强,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和县监察局局长、副局长的提名、任免、奖惩和调动,都事先由县委组织部书面请示市纪委同意后办理。纪委内设室主任、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门协商后提交县委研究决定。
   四是干部队伍建设得到高度重视。中纪委9号文件下发后,县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建设,县委常委会研究,提高了县纪委常委职级待遇,纪委常委按正科级领导干部配备,一次配齐了纪委10名室主任。给县纪委监察局配备4名正科级和6名副科级纪检监察员,配备数量达到最大限额。
   五是经费和设施保障有力。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财政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办公和办案经费给予了全额保障。先后拨款配置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空调、汽车等工作设备,为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物质保证。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下发后,县委研究决定从2010年开始按照全县政法机关预算标准,安排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为全县25个乡镇纪委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极大的改善了乡镇纪委办公设施落后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