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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纪委多渠道公开促进信访工作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8-13

    安化县在信访工作中坚持公开政策、公开受理、公开办理、公开结果,通过信访多渠道的公开促进信访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公开政策,让群众有一个明白。通过张贴信访法律法规,向社会公示信访工作的职责和程序。接待来访时,通过口头和送上“宣传纸”两种方式,明确告知信访举报办理方式、程序和办理时限等。同时,通过建立网上信访邮箱、在委局外设置意见箱,开通舆情在线网上举报“绿色通道”,实现了信访举报全天候、零距离、无障碍。
 二是公开受理,让群众有一个“平台”。 委局规定每月15日为书记接访日,并安排一名党组成员专门分管信访工作,全天后接访,所有信访问题由首接人全程负责解决处理,受理范围外的问题,由首接人向群众解释清楚,并负责联系有关单位配合予以解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变被动为主动,做到既“开门接访”,又“上门约访”,既“定期接访”,又“流动下访”,把工作做到村里、屋里。今年以来,县纪委共接待群众来访200余人次,受理信访问题102起。
 三是公开办理,让群众有一个“放心”。在信访处理过程中,为了让当事人“放心”,接访时向群众承诺处理问题时限,对老大疑难信访问题,实行“三三制”原则,即乡镇、村委、群众代表各三分之一,乡镇一般由纪委、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群众代表则由上访人员所在村召开村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选举出的代表要求公道正派、组织纪律性强,一经选定,全程参与调查,且调查期间一般不能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必须按选举程序选举人员。调查组在乡镇纪委的组织和领导下按照调查程序和要求开展调查,并在调查中注重充分发挥群众代表的参与、监督作用,积极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对一些矛盾公开化的集体访和联名访,让信访人推选代表配合案件查处工作,充分保障信访人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近两年来,通过这种方式共解决了8起老大难信访问题。
 四是公开结果,让群众有一个“满意”。调查结束后,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及时公布调查结论。一般问题,面对面的公布信访结果,并对群众或上访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关键部分进行重点解释;重大问题,实行公开听证。信访听证由一般问题所在地的纪委组织主持,参加人员除调查组全体人员、信访问题中涉及的有关单位的人员、信访人及其家属代表外,还邀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信访人所在地1至2名公道正直的人以特邀听证员身份参加听证,同时信访人还可以请律师或可信赖的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