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3个文件下发以来,沅江市委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雷厉风行,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统筹,科学规划,通过“六个确保”扎实开展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得力。对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3个文件要求,将加强乡镇场街道纪检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工作部门。由市纪委牵头抓总,负责督促协调工作落实;市组织部负责会同市纪委考察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呈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免后报益阳市纪委备案;编办负责乡镇监察室的设立,明确机构名称、编制、工作职责等事项;财政局负责纪检组织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对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每一项具体工作任务负责抓好落实。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
二、齐抓组织建设,确保有人干事。全市16个乡、镇、场、街道纪(工)委班子职数均为5名,其中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委员3名。纪(工)委书记均由同级党委委员担任,纪委委员基本上是由乡镇办站所负责人担任,明确乡镇场街道纪(工)委专职副书记按程序高配为副科级,可列席本级党委政府相关会议;下发了《关于在各乡镇街道机关设立监察室的通知》,规范了乡镇监察室的机构名称、领导职数和主要职责,监察室主任由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参加或列席乡镇政府的有关会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深入16个乡镇场街道就纪(工)委专职副书记人选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所有人选进行了联合考察;确定了全市所有的村(社区)党支部纪检员,下发了《沅江市村(社区)纪检员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职责。
三、狠抓制度建设,确保有章可循。一是建立了11项工作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了乡镇纪委书记提名、任免、分工、参与乡镇党委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制度,乡镇纪委议事规则,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工作考核等4项基本工作机制,规范乡镇纪委廉政谈话、信访举报、案件检查、联系群众等4项基本履职制度,已统一汇编成册,下发至各乡镇纪委,并在乡镇纪委办公地点通过制度上墙形式进行了规范公布。二是建立了乡镇纪委分片协作办案机制,实现市乡工作联动。各乡镇在认真开展本辖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局的相关工作,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对各乡镇查办案件及时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案件质量过关,实现上下畅通,形成良性互动。三是建立了述职述廉制度。明确规定乡镇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职述廉,接受考核点评。
四、严抓能力提升,确保有为有位。高度重视抓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把干部的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放在重要位置,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规划》。一是有计划地派选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跟班学习、集中培训。二是定期对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进行轮训和专题培训。8月中旬,举办了一期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16个乡镇场街道的32名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市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地学习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警示教育,进行了结业考试,并赠送了委局机关编印的《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100题》。三是建立了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制度。先后抽调万子湖乡、共华镇等单位的5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委局机关跟班学习和参与办案,提升实际工作能力。
五、理顺工作体制,确保队伍稳定。一是统一明确乡镇纪委书记排名及分工。全市16个乡镇(场、街道)纪(工)委书记中有3名是由人大副主席兼任,属正科级实职,其他13名均由乡镇党委委员担任,为副科级实职,在党政班子中排名列同资历委员之前。市纪委对乡镇纪委书记分工实行备案报告制度,乡镇纪委书记分工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的文件要求执行,在保证主要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下,可适当分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一般不分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收费、机关人事、财务、行政后勤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工作。至目前为止,我市乡镇纪委书记分工全部到市纪委实行了备案登记,各乡镇纪委书记的分工均没有出现影响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情况。二是统一规范乡镇纪检干部提名任免程序。乡镇纪委书记、纪委专职副书记人选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提出,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进行考察,市纪委提出任用建议,由市委组织部综合考察情况和市纪委建议后,呈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的任免,市委组织部征得市纪委的同意。乡镇纪委委员由乡镇党委提名,经市纪委考察同意后,由乡镇党委统一任命报市纪委备案。
六、强化经费保障,确保落实到位。从今年起,由市财政按每个乡镇每年1万元的标准预算各乡镇场街道纪(工)委工作经费,并在市纪委单独列支。今后,按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适当递增。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补贴纳入财政统一安排,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落实了每人每月220元的办案补贴。同时,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全面开展乡镇场街道纪委规范化建设,建设“七有”(有办公室、有办公设备、有电脑和打印机、有举报电话、有传真机、有保密柜、有制度上墙)阵地,落实“三本”(谈话记录本、会议记录本、信访登记本)、“一册”(机构人员名册),确保了乡镇纪委工作的正常运转。村级纪检员均落实了300-600元的工作补助。
(张衡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