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企业庭院创卫整改、棚户区改造、创业园建设、资产处置……在“强化国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保值增值”的大前提下,在面对诸多复杂工作和大额资金流动的情况下,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服务中心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效能,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和弦共鸣?
今年以来,市国资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责职能,大力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岗位、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逐步形成了党委决策、部门执行、纪委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规范制度、结果运用的工作机制取得实效。
围绕重点工作确定督查对象
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市国资委党委在年初部署工作时,要求将纪检监察工作全面融入各项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完善了委领导和机关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制、企业维稳和改制工作责任包干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并由委纪委、监察室牵头或参与监督检查组,对涉及国企改革、企业创卫、棚户区改造等方面的重点工作、重要岗位、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适时了解掌握委属企业和机关人员在作风效能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立足效能建设完善督查方案
监督检查组对委属企业或机关人员的作风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组织督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等形式进行,适时出台了《益阳市国资委纪委关于对委系统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的意见》《益阳市国资委纪委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监督检查的意见》,明确了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
服务工作大局确保督查实效
今年来,市国资委先后对委系统解困资金落实情况、创卫工作进展情况、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了12次督促检查,发布《督查通报》11期,同时在益阳国资网上进行了公开;为规范企业改制和创卫资金使用情况,实现“花小钱、办大事”的目标,8月底,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国资委改制和创卫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对我系统21家近两年来已改制或启动创卫达标工作的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根据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对一名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停职处理、对一名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免职处理。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市直工商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实施意见》《市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改制资金管理的规定》,为今后进一步规范改制企业资金使用情况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过监督检查,国资委系统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廉洁高效运行,党员干部正确履职用权,取得了良好实效。企业改制全线铺开,已启动中心城区16家企业改制和驻灰山港4家企业下划桃江县改制工作。创卫工作成效显著,投入近3000万元资金完成了26个企业庭院达标整改工作,从一季度的市直单位排名最末跃居全市前列。民生工程惠及职工,湖南工具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年底可分房入住;金山路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实施;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初具规模,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了良好平台。企业大局基本稳定。得益于民生条件的改善和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工作赢得民心所向,企业大局基本平稳。(通讯员 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