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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助“农廉”——解读《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意见》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1-10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从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改革创新、案件查办和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如何理解《工作意见》的要求及其影响?市委书记马勇提出了“要解决村级腐败问题,必须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切入点,以机制制度创新为主线,从整体上构建具有农村特点、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村干部不愿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工作思路。
    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把农村基层惩防体系构建作为推进整个惩防体系构建的重要一环,以“凝聚力工程”为统揽,以机制制度创新为主线,力求从整体上构建具有农村特点、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关键词:
    宣传教育引导 防患未然【新闻回放】
    2012年11月5日晚上,益阳高新区反腐倡廉文艺晚会在谢林港镇清溪村周立波故居广场前坪举行,由村民自编自演的反映党员干部为民办事、清正廉洁的三场花鼓戏《镇长下村》《纪检卫士》《换岗记》,赢得了现场数百名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花鼓戏好看呢,讲的是纪检员办案的故事波。”65岁的邓荷花老人特意把她3岁的孙女也带了过来。
    “培训一下,硬是要得,帮我解决了好多平时工作中遇到的疑问。”这是安化县一位村级纪检员的心声。该县纪委结合农村实际,编写了村级纪检员学习资料,通过集中培训与乡镇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560名村级纪检员开展了“如何当好村级纪检员”专题培训,帮助他们迅速进入角色。
【《意见》摘要】
    《工作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有计划的组织教育培训。
    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农村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有影响力的农村廉政文化品牌。同时,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妥善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履职。
关键词:
    监督制约机制 重在落实 【新闻回放】
    2012年8月21日一大早,和往常一样,赫山区龙光桥镇欧阳塘村党支部书记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上贴出了该村上月的财务情况,并更新了党务公开内容。“党务、村务双公开,是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我们心里都有底了。”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前观看的村民都高兴地说。
    近日,沅江市在万子湖乡和南嘴镇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试点工作,对“勤政指数”(经济发展指标、组织建设指标、社会和谐指标等)和“廉政指数”(教育预防指标、权力规范指标、廉洁履职指标等)开展问卷调查。乡镇、市相关部门和村“两委”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村干部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
【《意见》摘要】
    如何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监督制约机制?《工作意见》提出: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基层延伸,形成区县(市)考核乡镇,乡镇考核村,主管部门考核基层站所的责任考核体系;健全乡镇、村集体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制度,规范乡镇党委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督管理运行机制,推行中介组织代理村级财务新模式;实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以党务公开为龙头,构建“大公开”格局,对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的,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农村镇村两级干部任期和离任期间的经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把健全制度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强化对农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土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监管,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央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关键词:
    不断创新载体 激发活力 【新闻回放】
    目前,我市96个乡镇(街道)、1786个村全面推行了村账乡代理,其中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31个城中村建立和巩固了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模式。财务公开已实行规范公开的村1389个,占总村数的78%。这是我市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取得的又一显著成果。
    我市多个区县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具体内容,即重点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和村干部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进行监督。不少村民表示:“以前村上的事是村干部代着管,现在变成我们自己管,心里明白了,怨气没有了,我们放心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村务的公开窗口,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意见》摘要】
    《工作意见》明确,要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四位一体”村级治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机构、村民议事会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常设议事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四位一体”村级自治组织体系,形成机构设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备、运行流程规范、保障措施有力、作用充分发挥,村级各组织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网络。探索村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村干部廉政风险研判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方式,把廉政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并加强对农村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县乡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的作用,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