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自2012年初,被确定为全市“县(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试点县(区)”以来,以公开透明为基础,以规范运行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关键,努力优化科学、民主、高效、廉洁的权力运行体系,积极探索区委权力透明运行、阳光操作的长效机制。
A 阳光聚焦有目标
厘清区委究竟有哪些权力,给权力“定边界”,防止权力“越界”,是抓好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重要基础。
资阳区按照“职权明确具体”的要求,从厘清区委权力入手,进一步明确了区委书记、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委各职能部门、监督机关的职责和权力,编制了职权目录,明确了职权主体、责任和要求。经过细致梳理后,分别清理出区委书记职权8项、区委职权3类17项、常委班子成员职权62项。
在工作运行过程中,区委书记主动放权,除了集体职权、个人职权公开外,区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重大事件处置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均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和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决策并向干部群众公示,为防止区委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无限制”套上了“紧身衣”。同时科学划分区委与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职责权限,理顺了权力运行体系,实现了分权制约。
B阳光照射有路径
权力划分清楚后,还要让权力“用”得明白。怎样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核心。
资阳区在修订完善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序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武部工作联系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议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意见》等28项规章制度。为推进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科学化、制度化,精心编制了《中共资阳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对区委在实施重大决策时,明确按议题征集、议题提请、议题确定、议题预告、议题研究、区委作出决策、执行决策、绩效考核、总结归档的程序进行,让人一目了然。
在《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议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意见》中明确规定,重要决策先由分管常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拿出建议方案,在征询“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和咨询专家后,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交区委常委会议讨论表决,形成最后决策,用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来保证区委权力阳光运行、公开透明。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资阳区委严格按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程序和党务公开要求,先后对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选举,以常委会票决制产生了乡镇党政正职候选人,用人问题严格程序化,彻底杜绝了乡镇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和票箱“跳人”歪风。
C保持阳光照射强度
通过实施“三个一”作法,资阳区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进行“一条龙”式的多元化监督,保持了阳光的照射强度。
建立一支队伍。从“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遴选了15名同志,组成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监督员,负责收集反馈社情民意,受邀视察“三重一大”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设立一种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区委全委会和常委会列席旁听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多达40人的动态列席旁听人员库。由区权公开办负责组织参加有关列席旁听活动,见证重大决策研究、决定过程,50多人次先后列席旁听了关于财政预算审议、文化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旧城改造等内容的区委重大决策会议。
构建一张网络。重视决策执行落实过程的权力公开运行,注重发挥“三个一”网络(一支权力公开运行监督员队伍,一个区委党务公开网“意见建议”栏目,一套督促检查工作班子)的监测作用,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及时调度执行落实工作的进度与效果。区权公开办具体负责“三个一”网络的建设与管理,针对各方面所反馈的信息进行梳理、提炼并及时报告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其协调、监督工作落实和决策执行到位。
D阳光照射全方位
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思路,资阳区借助党务政务公开平台,将党组织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向乡镇、区直机关、社区及农村等基层党组织延伸,建立完善基层组织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和程序,力求做到协调联动,取得综合效应,努力实现“阳光局务”“阳光镇务”“阳光村务”,全面提升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在“一窗”(党务公开橱窗)、“一网”(资阳新闻网)、“两中心”(区委、区政府新闻发布中心和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全景式公开区委、区政府的各种公务、决议、重大决策和干部任免事项。各乡镇(街道)以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以村(社区)活动中心为延伸,及时公开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重大决策,重大民生项目以及党建、社会稳定等事项,形成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开阵地,使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基层得以延伸,让党员群众能直视区委权力运行,实现了“阳光晒权”。目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经合局、新桥河镇等单位,积极试点,有序推进,成效明显。(贺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