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市公路局召开全市公路工作会议,市局机关干部及局属11个单位班子成员等230多人参加会议,市长助理、副厅级干部曾宪军、联系交通的副秘书长欧春芳应邀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及市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益路发〔2013〕5号)精神,扎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本局实际,再次提出加强作风建设的8条具体规定。
1、进一步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严格落实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等规定,从严控制车辆支出费用,不断完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2、进一步严格控制招待费用。严格执行市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精神,接待费和会议费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3、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杜绝借学习、考察、培训等名义,组织或参加没有明确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公款变相旅游,所有外出活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
4、进一步加强资金调度管理。要严格执行市公路局《重大事项管理操作规程》文件精神,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做到收支有预算,项目有计划,消耗有控制,使用有监督。
5、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市局实行建设项目专家会审制度,重要项目的实施必须提交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不准分包转包的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
6、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任免程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7、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要执行好机关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彻底杜绝迟到早退、不积极履行职责、自由散漫、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和习气。
8、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局纪委要加强监督,跟踪管理,对局属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要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和“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对各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及停职等行政问责措施。
会上,曾宪军强调公路局各级领导认真作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工程质量、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并特别强调一定要严格执行廉政、勤政的各项要求,一定要严格按制度办事,一定要认真落实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讲大局、讲团结、讲实干、讲奉献,形成凝聚力,领导干部平时要多深入基层、深入项目解决实际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及市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益路发〔2013〕5号)精神,扎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本局实际,再次提出加强作风建设的8条具体规定。
1、进一步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严格落实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等规定,从严控制车辆支出费用,不断完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2、进一步严格控制招待费用。严格执行市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精神,接待费和会议费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3、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杜绝借学习、考察、培训等名义,组织或参加没有明确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公款变相旅游,所有外出活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
4、进一步加强资金调度管理。要严格执行市公路局《重大事项管理操作规程》文件精神,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做到收支有预算,项目有计划,消耗有控制,使用有监督。
5、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市局实行建设项目专家会审制度,重要项目的实施必须提交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不准分包转包的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
6、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任免程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7、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要执行好机关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彻底杜绝迟到早退、不积极履行职责、自由散漫、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和习气。
8、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局纪委要加强监督,跟踪管理,对局属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要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和“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对各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及停职等行政问责措施。
会上,曾宪军强调公路局各级领导认真作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工程质量、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并特别强调一定要严格执行廉政、勤政的各项要求,一定要严格按制度办事,一定要认真落实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讲大局、讲团结、讲实干、讲奉献,形成凝聚力,领导干部平时要多深入基层、深入项目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