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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多措并举写好案件查办“后半篇”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19

    案件调查完毕移送审理后,资阳区纪委审理室多措并举,积极写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着力发挥办案综合效果。
    一是执纪到位。结案后,严格贯彻落实益纪[2011]14号《关于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规定》文件精神,将执纪回单交到发案单位纪检组长执行之前,区纪委审理室先行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组、党管科、区人社局工资科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处分决定及时归档、工资职务及时调整,行政级别及时降低。对发案单位执行人提出要求,宣布决定、岗位调整等实打实落实,确保党政纪决定执行到位,并及时与受处分人员交流沟通,取得理解,发挥综合效应。加强与公检法的衔接联系,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情况,拓展案源、共享资源,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二是回访教育。资阳区纪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教育、挽救、关心和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和实践对受处分人员的跟踪管理,制发了《关于对受处分人员跟踪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健全电子档案加强对受处分人员跟踪管理的实施方案》等,推行“亲情式谈话”,定期倾听受处分人员心声,增进沟通,帮助他们甩掉包袱,轻装上阵;实行“结对式帮教”、 全方位力所能及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实施“百分制考核”,对受处分人员在跟踪教育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情况,实行量化考核,激发其重新投入工作的热情。这些举措加强了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了查办案件的整体效果。2012年以来,区纪委回访处分人员17人次,及时解除政纪处分4人,恢复党员权利2人,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处分到期人员3人。
    三是整章建制。区纪委对查办的大要案件一律实行“一案两报告” 遵循客观、公正、时效性的原则。对所查办的案件,采取专案分析的办法,重点从深层次上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同时,对查办案件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纪委审理室与纪检室一并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促使发案单位制定相关制度,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改进管理。如针对区建设系统查出的问题,分别就案发的规划办、房管处、监管站等提出整改建议12条,要求召开干部职工会议7次,修改完善本单位制度30多项,争取做到梳理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全面深入查找可能存在廉政风险发生的部位和环节,防范于未然。(资阳区纪委  蔡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