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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五举措”绷紧“责任制”弦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4-08

   近年来,桃江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要采取五举措:
    强化廉政教育。该县注重挖掘“楠竹之乡”文化特色,建成咏竹诗墙等5大廉政文化景观。编发“廉政漫画”、“案例选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选篇”三本廉政“口袋书”。县委书记亲自授廉政党课,去年县直和乡镇共授廉政党课120多堂。在桃江电视台开播9期《“一把手”谈党风政风行风》栏节目,组织全县15个乡镇副职、乡镇长助理、县直正科级单位副职、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2期集中培训,还组织观看了《杨善洲》、《一钱太守》等廉政电影和花鼓戏。
    明确责任分解。该县每年在年初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工,3月15日下午,在中共桃江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会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全县15个乡镇、85个县直正科级单位及13个双重管理单位“一把手”向县委书记谭建华递交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状》,这113份“责任状”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到了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
    加强检查考核。该县坚持将督查落实常态化,去年该县向县委及县政府班子成员、乡镇及县直单位“一把手”发制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醒函。提醒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牢记“一岗双责”,还有去年7月底至8月上旬,全县组织3个督查组对15个乡镇和15个县直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中检查,年底对40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重点考核,两次都及时将检查考核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作了反馈和通报,针对在重点考核中发现的87个问题已在全县通报,并责令问题单位整改,要求在3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严格责任追究。近两年,该县对违反责任制的相关单位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责任制追究办法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如对2011年马迹塘月形湾村山体滑坡事件的相关10名责任人从严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注重结果运用。2012年该县考核文件明确规定(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乡镇和县直、双重管理部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项目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计分依据。(二)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3月15日,该县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对三堂街镇等10个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考核单位的领导班子或其成员在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比较多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桃江县纪委 文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