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清风要闻

市科技局强化监督职能 确保科技进步奖励评审“阳光操作”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01

    为确保科技进步奖励评审工作“透明、公正、公开”, 驻市科技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职能,积极开展了对科技进步奖励评审工作的效能监督工作。
    5月22日,益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劢委员会召开委员会议,对2012年度我市科技进步奖励项目进行终审,标志着我市2012年度科技进步奖励项目所有评审程序全部在阳光下运作结束。局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全程参加各评审小组评审和小组评衡会以及评审委员会会议,从评委选择、评审程序以及受理公开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一是对申请奖励条件进行监督。2012年度共收到推荐项目36个,其中4个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没有受理。二是对技术成果鉴定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在审查中未发现弄虚作假的现象。三是对科技进步奖励审批程序进行监督。对科技进步奖励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程序,经过了审查受理,面向社会受理公示和专家评审三个环节。四是对专业组评审委员(专家)的确定进行监督。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相关业务科室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了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类专家15名,并筛选调整了因工作回避的专家5名。五是对专家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专家评审过程客观公正、严格把关,杜绝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六是对科技奖励评审成果进行公示情况进行监督。评审终审结果出来后,将在网络和报刊媒体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驻局纪检组、监察室面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负责受理项目的投诉。
    2012年我市共评出32项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10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2项,全部做到了公平、公正和阳光操作。(唐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