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办中小学的一些在职教师在寒暑假或双休日,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语言暗示甚至威胁、强迫等手段,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班、补课班,给学生和家长带来负担,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为了根治这一现象,安化县多管齐下进一步深入治理教师有偿家教。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一方面,由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自觉克服“揠苗助长”、“盲目跟风”的不良做法,拒绝有偿家教;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
二是严肃纪律要求。该县明确规定,凡未经教育局批准,组织3人以上(含3人)补课或辅导的;或到民办教育机构任职任教的;为乱办班、乱补课组织生源或提供场所的;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课后补习班的,均视为乱办班、乱补课。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同时,严禁将公办学校把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租赁给个人或民办教育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班及补习班,一经发现,将进行严厉查处。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安化政务网站、安化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有偿家教举报电话,积极欢迎社会群众举报和监督。同时,县纪委监察、教育、纠风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学校、社区及社会力量办学场所,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明查暗访。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全县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各中小学校长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工作责任,对有偿补课现象制止不到位或明知有此现象而不调查制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该校校长党政纪处分,对该校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对一经查实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除没收其违纪所得外,取消年终奖金和评先评优、晋职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组织纪律责任。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一方面,由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自觉克服“揠苗助长”、“盲目跟风”的不良做法,拒绝有偿家教;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
二是严肃纪律要求。该县明确规定,凡未经教育局批准,组织3人以上(含3人)补课或辅导的;或到民办教育机构任职任教的;为乱办班、乱补课组织生源或提供场所的;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课后补习班的,均视为乱办班、乱补课。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同时,严禁将公办学校把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租赁给个人或民办教育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班及补习班,一经发现,将进行严厉查处。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安化政务网站、安化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有偿家教举报电话,积极欢迎社会群众举报和监督。同时,县纪委监察、教育、纠风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学校、社区及社会力量办学场所,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明查暗访。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全县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各中小学校长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工作责任,对有偿补课现象制止不到位或明知有此现象而不调查制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该校校长党政纪处分,对该校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对一经查实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除没收其违纪所得外,取消年终奖金和评先评优、晋职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组织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