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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健全办案措施 确保办案安全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1-11

    今年以来,安化县纪委强化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意识,狠抓各项办案安全措施的落实,形成了一套严密的防范体系,有效地保证了办案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保障。该县纪委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为成员的办案安全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办案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并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抽调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工作组,对委局机关各室、各乡镇纪委、各县直机关纪检组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导,帮助其找准问题,消除隐患,杜绝办案过程中一切事故的发生。
    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今年6月份,该县对委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办案安全知识学习,结合三项重点工作和纪检监察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对在服务办案、保障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意见。并组织大家重新学习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近年来在办案安全方面出现问题的通报,较大地提高了全体人员办案的安全意识。
    建立健全制度,加强风险管理。一是坚持安全预案制度。在接触涉案人员之前,要求提交案件工作预案以及安全防范预案,合理分工,明确到人、细化到点,对涉案人员用餐、入厕等各时段情况进行详细规定,并明确规定口供获取后、案件汇报阶段以及人员交接、换岗时段的安全工作责任,防止因工作疏忽引发安全事故;二是落实安全巡视制度。建立县纪委分管案件领导、纪检监察室、调查组负责领导不定期巡查制度,在接触被调查人期间设立临时安全员,佩带袖标,在办案工作区内进行巡视,查找事故苗头,及时汇报、提醒。
    严格责任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健全和完善办案安全责任制度,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着手,要求参与办案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保密意识和诚信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克服急功近利和“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程序”的错误思想。在办案过程中,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进行跟踪巡视,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在巡视当中不放过任何丝毫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办案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实现办案安全“双零”目标。(安化县纪委 彭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