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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出重拳治理“三公”消费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1-26

    今年来,赫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出重拳、动真格,深入治理“三公”消费,着力改进干部作风,取得了良好成效。

清理规范 刹住“乱跑的车”
    建立“信息库”。赫山区成立公车清理领导小组,采取各单位自报、区公车办核对审查、区纪委督办的方式,对全区各单位公车牌号、排气量、购车价格、发动机号等基本信息进行全面登记排查,与公车外观照片一起录入区公车办的专用电脑,建立区公务用车电子信息库,并保持信息库随时更新,对全区公务用车信息进行动态监管。同时,要求各单位实行“一车一卡一台账”,明确专人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登记用车时间、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建立公车管理台账,并定期公示,接受单位干部职工乃至社会的监督。
    制定“编制本”。及时制定下发了《赫山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编制分配方案》,按照单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工作性质等实际情况核定各单位公车编制数,对公务车辆实行编制管理,严防超编制配备公车。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报批程序和配备标准,绘制了操作流程图及有关文书表格。各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凭《公务用车编制本》填报《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把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备案、区公车办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购车申请,才按规定程序审批。
    念好“紧箍咒”。出台《赫山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牌、酒后驾车;严禁非专职司机外的公职人员驾驶公车;严禁使用公车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将单位公车租、借他人使用。同时,由区纪委牵头组织区作风办、区公车办对各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公示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和媒体对违规使用公车行为进行举报和曝光。
    
严防严控 管住“贪吃的嘴”

    严格纪律要求。赫山区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对公务接待的就餐场所、就餐标准、就餐人数作出详细规定。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接待,要求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填制“派餐单”,注明接待事由、来客单位人数、陪餐人数、接待费用,经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就餐。同时明确规定,严禁区直单位工作人员借公务活动之机或以其他名义在乡镇大吃大喝,严禁单位之间以任何理由用公款同城相互吃请,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将公务招待安排到下属单位,严禁用公款出入娱乐场所消费。要求将公务接待支出情况每季度在单位领导班子内部通报一次、每半年向干部职工公开一次,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严格监督检查。该区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大对用公款大吃大喝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作风效能建设督查活动,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同时,设立专门举报受理电话、开通网上电子举报邮箱,在乡镇、区直单位所在地设立固定举报箱,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鼓励实名举报。对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受理、调查,第一时间公布查实情况和处理结果。
    严格考核兑现。将治理公款吃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违反纪律用公款大吃大喝,甚至以假发票报销、隐匿不报、虚构招待事项、规避转嫁公务接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公开曝光,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并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标本兼治 缚住“游玩的腿”

    出台硬性规定。赫山区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下发《关于禁止党员干部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旅游的通知》,对党员干部公费学习考察活动实行“三控制三禁止”:严格控制公费出国(境)考察,对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出国(境)培训或考察,不予批准;严格控制公费到国内风景名胜区参观、学习、培训、开会;对确实需要进行外出学习考察的单位,严格控制其学习考察时限、地点、经费来源及额度、外出批次与人数。禁止将因公出国(境)作为福利待遇;禁止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外出考察;严禁借外出学习、培训、开会、考察之机向下属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索要钱物、支付应由本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
    实行公示制度。规定外出学习考察人员在学习回来后必须提交学习考察报告,其单位必须及时公示学习考察者的行程和费用情况,包括到了什么地方、考察了什么内容、了解了什么情况等等,让舆论和公众来判断,到底属于公务活动还是公款旅游。
抓住重点时段。该区牢牢抓住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节日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禁止公款旅游的有关规定,发送廉政短信提醒,领导干部有外出旅游活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节日期间,公布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实名举报;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对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和领导干部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节日后,对各单位尤其是有领导干部出游活动的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和审计,对没有履行报告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报销;对擅自组团公款外出旅游或巧立名目变相旅游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今年,赫山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督促156家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8个区直单位、2个乡镇的“三公”消费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同时,针对有关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9次,共计清退借用企业车辆2台,纠正违规处置公车等方面的问题12个,及时制止违规外出考察活动5起,对检查中发现的4起公车私用现象在全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无正当理由公款接待上升幅度较大的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名分管领导进行了调离岗位的组织处理。(赫山纪委 韩虹梅 金醒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