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赫山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根据该区实际,及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廉政体检”制度》。认真开展以“档案管廉、个人报廉、定期考廉、组织谈廉、述廉评廉、专项审廉”为主要内容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体检”试点工作,将领导干部个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基本信息,家庭收入、廉洁履职等情况及时录入“廉政档案”,全方位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把脉问诊”。在桃花仑街道、八字哨镇、畜牧水产局、商务局4家单位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30份,组织52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反腐倡廉知识测试,约谈科级干部67人,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专项审计25次,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6个。
推进了《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制度》试点工作。在八字哨镇、欧江岔镇、笔架山乡各选择3—5个村进行试点,从经济发展、组织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测评村级负责人的“勤政指数”,从教育预防、权力规范、廉洁履职等方面测评村级负责人的“廉政指数”,以此强化村级事务监督、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制定了《赫山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了重点工程项目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预决算管理、招标投标管理等基本制度,规定每个重点工程必须办理立项审批等相关手续,按照“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拟定资金预算安排方案,要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必须办理结转、登记和建档手续,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全年监督招投标项目30个,立案查处3人。
实施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区人大、区政协“两会”期间纪律的规定》。提出了“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慰问、宴请代表或委员”,“不准发放会议纪念品”等“八个不准”的纪律要求,进一步净化了会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
出台了《赫山区关于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十个一律免职”的暂行规定》。详细规定了“索、拿、卡、要,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或者强制推销产品”、 “上班时间参与打牌等休闲娱乐活动”等10种首先予以免职,再按照相关程序追究纪律、法律责任的情形,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进干部作风架设了“高压线”。全年通报批评违反上班纪律的公职人员16名,立案处理酒后驾车的党员干部9名,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25件25人,问责7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4人。
健全了拟提拔干部任前有关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五个严禁、六个一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科级领导干部退出激励机制》、《正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干部配备预先审查制度》等制度措施,切实做好拟提拔干部的考察提名和任前公示工作,凡是在考察期和试用期内有群众举报且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任职资格;严格实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任前征求区纪委廉政作风方面的意见制度,切实把好任前廉政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全年选拔任用干部120名,没有出现一例违纪违规现象。
强化了党务公开机制。围绕惠民政策、“三资”管理等群众关注的重点,合理设计了区直、乡镇、村(社区)党务公开参考模板;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切实整合党务、政务公开力量和公开资源,在公开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程序上实行“五统一”,形成了以党务政务公开为统领,财务公开、村务(居务)公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为补充的大公开格局,把公权力最大限度地置于“阳光”下;积极指导有关单位高标准创办党务政务公开示范点,其中桃花仑街道党务公开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被现场观摩,受到与会人员好评,区地税局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全方位进行党务政务公开,受到了市纪委领导的高度评价。(赫山区纪委雷菁华 罗元中)
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廉政体检”制度》。认真开展以“档案管廉、个人报廉、定期考廉、组织谈廉、述廉评廉、专项审廉”为主要内容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体检”试点工作,将领导干部个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基本信息,家庭收入、廉洁履职等情况及时录入“廉政档案”,全方位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把脉问诊”。在桃花仑街道、八字哨镇、畜牧水产局、商务局4家单位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30份,组织52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反腐倡廉知识测试,约谈科级干部67人,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专项审计25次,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6个。
推进了《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制度》试点工作。在八字哨镇、欧江岔镇、笔架山乡各选择3—5个村进行试点,从经济发展、组织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测评村级负责人的“勤政指数”,从教育预防、权力规范、廉洁履职等方面测评村级负责人的“廉政指数”,以此强化村级事务监督、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制定了《赫山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了重点工程项目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预决算管理、招标投标管理等基本制度,规定每个重点工程必须办理立项审批等相关手续,按照“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拟定资金预算安排方案,要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必须办理结转、登记和建档手续,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全年监督招投标项目30个,立案查处3人。
实施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区人大、区政协“两会”期间纪律的规定》。提出了“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慰问、宴请代表或委员”,“不准发放会议纪念品”等“八个不准”的纪律要求,进一步净化了会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
出台了《赫山区关于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十个一律免职”的暂行规定》。详细规定了“索、拿、卡、要,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或者强制推销产品”、 “上班时间参与打牌等休闲娱乐活动”等10种首先予以免职,再按照相关程序追究纪律、法律责任的情形,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进干部作风架设了“高压线”。全年通报批评违反上班纪律的公职人员16名,立案处理酒后驾车的党员干部9名,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25件25人,问责7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4人。
健全了拟提拔干部任前有关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五个严禁、六个一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科级领导干部退出激励机制》、《正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干部配备预先审查制度》等制度措施,切实做好拟提拔干部的考察提名和任前公示工作,凡是在考察期和试用期内有群众举报且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任职资格;严格实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任前征求区纪委廉政作风方面的意见制度,切实把好任前廉政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全年选拔任用干部120名,没有出现一例违纪违规现象。
强化了党务公开机制。围绕惠民政策、“三资”管理等群众关注的重点,合理设计了区直、乡镇、村(社区)党务公开参考模板;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切实整合党务、政务公开力量和公开资源,在公开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程序上实行“五统一”,形成了以党务政务公开为统领,财务公开、村务(居务)公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为补充的大公开格局,把公权力最大限度地置于“阳光”下;积极指导有关单位高标准创办党务政务公开示范点,其中桃花仑街道党务公开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被现场观摩,受到与会人员好评,区地税局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全方位进行党务政务公开,受到了市纪委领导的高度评价。(赫山区纪委雷菁华 罗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