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抵制“四风”,沅江市多措并举,严格加强春节期间全市公务车辆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定点封存制度。春节放假期间(1月31日至2月6日),全市公务车辆(除值班、执勤车辆外)一律实行定点封存,封存地点由各单位按规定落实并上报,车辆钥匙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单位须如实填写《公务车辆定点停放登记表》,于1月30日前,报市纪委备查。
二是严格执行值班、执勤公务车辆审核备案制度。各单位须将春节假期间的值班、执勤车辆信息于1月26日前,报市纪委审核并备案。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车辆派车单制度。春节假期间,各单位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必须按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填写规范的公务车辆派车单,并按规定收取油耗费用。派车单须随车携带,车辆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封存。
四是严禁公车私驾;不准使用公车参与操办婚丧喜庆、探亲访友、休闲旅游、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不准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酒吧、歌舞厅、洗浴中心、旅游景点等休闲娱乐场所。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春节假期间,各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各项规定,由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负责组织落实。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春节假期间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对单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管理不严格,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沅江市纪委 陈杰强 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