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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六项措施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1-29


    
    连日来,南县各部门单位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第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领会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地区本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抓好传达学习。1月15日-17日,南县分别召开了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县委常委会、各乡镇、县直单位班子成员会、干部职工会等各种会议,并于1月16日,组织240多名在职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的中共南县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1月17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机关室主任以上干部、部分县(区)直部门纪检组长召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座谈会,传达学习讨论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措施,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热潮。南县广大干群认为,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是在全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不仅直面问题、直指要害,彰显了党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而且作出了出重拳、下猛药、用重典惩治腐败,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有力部署。表示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抓好工作部署。南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发出的通知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全面深入、科学有效地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各项改革之中,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要触碰纪律“高压线”,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持铁腕反腐,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求抓紧做好全县纪委全会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加快出台符合实际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加强春节期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要求的监督检查,突出主业、改革创新,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南县纪委监察局及早谋划2014年工作,组织召开了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务虚会,明确了工作思路,并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要求,特别是对春节期间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公车管理、厉行节约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对顶风违纪的,将坚决查处。
    抓好宣传教育。南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县纪检监察网、QQ群等媒体加大了对全会精神的宣传。在县纪检监察网上发布了关于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通知,在纪检监察QQ群发布了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公报等内容进一步方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了解,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抓好纪律建设。为切实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南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省、市纪委的要求下发通知,在全县开展违规配备使用管理公务用车、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公款送礼、“庸懒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等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1月16日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作风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在十一届县委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益阳市作风暗访的视频进行了曝光,10名机关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和组织处理,其中5人被免职,并在全县通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各项作风纪律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改进干部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从1月17日开始,南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委组织部等多个单位开展了作风建设明查暗访,严查干部“庸懒散”。
    抓好责任落实。南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通过对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认识到真正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各司其责,分解落实;各负其责,分担奖罚”的原则,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求各级党委“一把手”一定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既管好自己,还要对班子和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有不良苗头及时提醒,有问题及时纠正。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班子成员的监督,做到“真兑现”、“硬挂钩”,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抓好队伍建设。南县纪委监察局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建设实行“十个严禁”的规定》,积极推行“益阳市惩防体系建设和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监督管理平台”管理,通过绩效考核、网上办公、监督问政、学习测评、工作日志等五个模块,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各项工作。根据益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农村部、监察局、财政局和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设置、职能定位、工作机制、工作管理、工作保障和组织领导等工作,把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时调整了各乡镇纪委书记的分工,不再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工作,保证了纪委书记专职专责、主业主抓。同时加大了内部监督检查力度,专门针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作风专项治理,县人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某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去县殡仪馆参加吊唁活动和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操办丧事等问题疏于管理、监督失职被免职,并在县委全体(扩大)会议上通报曝光。(南县纪委监察局  王禹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