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腐败案件多发端于基层群众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就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一种手段。我们只有抓早抓小、依纪依法、快查严办,才能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进良说。
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共收到反映农村信访举报问题350条,纪检部门对各种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以严肃查办了发生在农村党员干部中损害人民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等腐败问题为重点,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237人,涉及村干部100人,其中村支两委负责人59人。
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这一薄弱环节,根据省委文件精神,市纪委监察局起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教育、监督管理及村务账务工作、组织领导等方面予以规范。下发《关于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测评内容、测评方式及测评结果的运用,在全市各区县(市)对村级干部开展“勤廉指数”测评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考评体系。针对重大项目容易存在廉政风险点的现状,积极探索建立廉洁工程监督机制,出台了《关于对经济活动项目实行廉政承诺管理的暂行办法》。市纪委监察局组织检查组对8个区县(市)的15个乡镇37个村村级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情况、“村级财务清理月”活动开展情况、村级财务公开情况、村账乡代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对4个问题突出的乡镇予以了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