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赫山区认真开展“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对村级财务管理等问题突出的村,采取“一对一”方式,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驻点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将“三访三化”与信访举报重点村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区乡两级纪委成立专门班子,广大纪检干部进村入户解决业内问题,走访农户1226户,召开座谈会39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15件。建立干部“做事档案”,定期公示、评比,让工作滞后的干部有压力,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严格执行中央、省、市作风建设规定,明察暗访12次,处理违纪违规人员25人。严格控制“三公”支出,明察暗访9次,纠正违规处置公车等问题12个,对4起公车私用现象在全区进行了通报。出台《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十个一律免职”暂行规定》,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受理投诉145件,问责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4人。
该区全年完成生产总值230.3亿元,增长12.5%;实现财政总收入14.6亿元,增长14.53%;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3.7亿元,增长36%;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8亿元,增长1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万元,增长13%。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居全省二类县区前列。该区经济社会建设成就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连续七年获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被评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区)、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赫山区纪委 雷菁华 罗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