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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纪委常委李叶获“情义南县‘厚道杯’十大模范人物”提名奖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2-21

    8年主审了350多件案件,涉及科级干部85人,没有一件由于审理原因引起申诉,由她创新开展的多项工作开全市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河,并得到广泛推广……2月17日,来自南县纪委监察局的李叶在首届“情义南县?‘厚道杯’十大模范人物”颁奖典礼上荣获提名奖,她敬业奉献、开拓创新的事迹也为更多人熟知。
    李叶自2003年从县广播电视局选调到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以来,先后担任审理室副主任、主任、县纪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凭着对工作强烈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她刻苦钻研学习、兢兢业业工作,为全县纪检监察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2006年,她在全省率先建立并推行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更好地保障了党员合法权益,这一年,全省审理助辩工作现场会在南县召开;2009年,她推行基层案件办理立案前预审,提高了基层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2010年,她拓宽案件审理的监督渠道,创新建立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公示制度。这些工作都被益阳市纪委监察局评为“纪检监察创新性工作”,其经验成果在《湖南省纪检监察动态》刊发推广,得到了省纪委的充分肯定。由她负责编写的《违纪案件模拟材料汇编》,深受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欢迎。由于成绩突出,她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并于2009年获得“湖南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李叶被提拔为县纪委常委,并从审理室主任调任办公室主任。变换的是岗位,不变的是责任,面对办公室纷繁琐碎的工作,李叶仍然投以满腔的热忱,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3年她被评为“益阳市十佳纪检监察干部”。
    据悉,首届“情义南县?‘厚道杯’十大模范人物”评选活动于2013年5月正式启动,由南县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承办,在全县范围内挖掘敬业奉献、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的道德典范,以彰显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讴歌真、善、美,为“湘北明珠、生态南县”建设凝聚正能量。本次评选活动经过基层推荐、部门筛选、评委评定,从93名被推荐人选中层层筛选出22名候选人,再经网络投票确定“十大模范人物”及12名提名奖获得者。(南县纪委 吴星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