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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反腐倡廉“三头”并进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3-03

    “要动真碰硬、敢抓敢管,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以实际行动和实实在在的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赫山区委书记贺辉在2月28日召开的区第四届纪委第五次全会暨全区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强调。
    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多种途径督促落实。一是实行“一状三卡”。全区上下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同级监督,同级纪委(纪检组)定期向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发放“责任提示卡”、“任务告知卡”,各单位定期以“情况反馈卡”的方式向区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实行“一诺三述”。年初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岗位实际,作出“廉洁履职”和“一岗双责”承诺,年底组织开展“述廉、述绩、述效”活动,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实行“一察三查”。区纪委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单位开展廉政巡察,深入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督促认真整改。同时,在年初、年中、年底,由区纪委牵头分三次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并作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使用、相关待遇挂钩。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落实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益阳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高举严厉惩治腐败的“榔头”。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一是严查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各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加强组织观念,自觉维护和执行组织决定,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严禁个人凌驾组织之上。二是严惩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的落实,杜绝落实打折扣、执行搞变通的不良现象,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着力查处思想上庸懒散、工作上蛮横硬、生活上奢靡贪的问题;着力查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欺上瞒下、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的问题。加大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力度,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公开曝光。三是加大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把案件查办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坚持铁面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严肃查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又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同时,注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过。
    握紧科学预防腐败的“拳头”。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预防治本,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努力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持之以恒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勤廉典型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充分挖掘、整合赫山本地文化资源,着力打造具有赫山特色的廉政文化。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坚持完善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执行规范“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若干规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肃查处恶意规避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加强监督制约。大力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厘清权力底数,规范运行程序,强化用权责任,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最大限度压缩腐败空间。健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机制,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实施阳光村务工程,让公开透明成为制约权力的防腐剂。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强化对政府转变职能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创造条件、拓宽渠道,不断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按照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扎紧监督藩篱,为公权力装上“安全阀”。(赫山区纪委  韩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