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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司法局:“四抓四高”力推干部作风建设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3-11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六个严禁”专项治理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公正文明执法,赫山区司法局以“四抓四高”为抓手,在全系统内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提高思想层次,高标准开展“四抓四促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在全区实施“四抓四促转作风树形象”(抓改进作风促形象提升、抓推进项目促经济发展、抓落实工作促人心凝聚、抓改善民生促社会和谐)专项活动中,坚持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整治少数部门干部服务意识不强、“衙门作风”严重,执行力不强等问题。推动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抓落实工作促人心凝聚,突出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全方位,解决问题不拖拉,实行问题限时办结制和反馈评价机制,为群众解决问题不遗余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充分调动群众共谋发展的积极性。
    抓好思想教育,高起点夯实守纪守法思想根基。开展“学以强能、知以正行”读书活动。读精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同志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要讲话等“理论书”,读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度流程等知识和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惩处等各方面业务知识的“业务书”,读懂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必要的经济、科技、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发展书”,读好维护社会公德、信守职业道德、遵守家庭美德、培养个人品德等方面知识的“品行书”。 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本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或不良倾向,通过总结梳理近年来队伍中发生的违禁违纪问题,精选典型案例,通过讲评、开坐谈会、法制学习等形式以案说法,剖析原因,反思危害。
    把握监督制约,高效率提高民情民意民调。接受新闻媒体及其他社会力量监督,完善和落实法律服务窗口接待、群众测评等有关活动的制度,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和热心群众的监督,使司法行政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处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司法行政队伍自我约束力,进一步提高遵纪守禁的自觉性。对违禁违纪案件实行公开案件情况、公开处理结果、公正整治措施的“三公开”法,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发放做到制度公开、信息公开、金额公开,为强化社会监督利条件,以真诚赢取社会公信。对于举报信息、来信来访信息做到台帐登记落实、交办督办落实、查处结果落实、回复反馈落实,不断完善“阳光执法”。四是动员全局党员干部深入龙光桥镇栗树山村开展“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 ”专项活动。截止2013年年底,共撰写民情日记180余篇,建立走访对象登记表共62份,共收集16个问题,真正做到了每2个月到栗树山村服务1次,入点后在村办公室工作2天,真正做到了与“群众面对面,群众心交心”。
    狠抓作风督查,深层次筑牢作风建设大坝。今年3月初,制定了《赫山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从纵向指导和横向联系出发,进一步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对司法行政队伍形象有不好影响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岗位的明查暗访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出现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工作时间上网炒股、上网私聊、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电视剧、看小说、购物、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严禁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或因工作态度蛮横、作风粗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严禁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参与赌博活动或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为提供便利条件等九种情况,出台了相应的处理意见。(赫山区司法局  曹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