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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完善办案制度 确保办案多方发力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3-13

     为规范全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办案力度,资阳区根据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资阳区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查办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明确了协调小组的职责,具体为:研究、分析全区反腐败工作形势,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区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形成办案合力,协调解决查办案件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责成有关执纪执法机关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办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纪委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协调小组全体成员的联络,召集相关专题协调会议;对会议明确的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催办;收集执纪执法机关办案情况,研究总结办案经验,向区委和上级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等。
    《工作规则》对工作汇报、线索收集、协调配合、督促检查等程序与要求进行了明确,对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交办或移送时限、办案手段使用、涉案款物管理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严格工作纪律与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规则》的出台将进一步解决以往办案纪委唱“独角戏”、信息不畅、线索流失等问题,充分发挥纪委办案组织协调的纪律性和严肃性,多方发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资阳区纪委 邓江华 蔡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