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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四项制度促进村级组织廉政建设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3-20

    近年来,沅江市针对群众信访反映村干部违纪行为日渐增多的问题,探索建立了“四项机制”,对违纪村干部进行及时查处,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村级组织廉政建设。
    拓宽“民情渠道”,快速收集信息。沅江市畅通信访渠道,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通过在全市268个行政村(社区)群众工作服务站,使群众工作站成为代理群众信访的“便民站”,听取群众意见的“接待室”,宣传政策的“广播站”。
    及时“分析研判”,强化线索梳理。对近年来信访举报较多的村干部分年度建立了信访档案,通过每季度召开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分析、甄别,形成了快速处理机制。
    实行“分片协作”,整合人力资源。针对村干部的特殊性,坚持全市“一盘棋”的思路,出台了《沅江市乡镇场街道纪委(纪工委)分片协作办案暂行办法》,为乡镇分片协作办案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遵循“统一协调、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打破原有的区域限制,整合辖区内资源优势,将全市16个乡镇、场、街道,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片,每个片区设立一个工作组。通过力量的整合,实现市乡联动,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有效解决了乡镇场街道人手不够、力量薄弱的问题,变“孤军奋战”为“兵团作战”,有效增强了对贪腐村官的威慑力。
    适时“信号预警”,坚持教育预防为主。为了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做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该市对查处的每起案件都认真剖析管理和制度中的漏洞,及时向乡镇党委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乡镇党委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将整改情况限期以书面形式上报。通过从制度上规范村干部的履职行为,减少了违纪现象的发生。(沅江市纪委  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