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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强化“三个责任” 增强反腐倡廉主动性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3-20

 

    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业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求各单位“一把手”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大力支持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切实解决好工作经费,配备好人员力量;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严禁任何人、任何单位干扰纪委执纪办案,着力营造良好的办案环境。
    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执纪办案的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不管是谁在党风廉政方面出了问题,都一律追究责任。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主业,把准定位,管好该管的事,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到改进作风、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充分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区纪委机关按照省、市纪委要求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把职能室的设置向办案、监督方面倾斜,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同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稳步推进双层领导体制改革步伐,区纪委加强对乡镇、街道、区直纪检监察组织的日常监管,完善考核考察机制,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区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严守“十个严禁”规定,用铁的纪律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
    强化部门的联动责任。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努力提升反腐败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组织、人事、发改、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相互加大横向沟通交流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综合研判,切实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专业监督与行业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组织部门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强化舆论引导;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和部门充分发挥纪律约束、法律制裁、经济处罚、市场监管、科技支撑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赫山区纪委 韩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