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活动的参与者,又是活动的推动者、保障者。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带头改进作风,学在先、查在先、改在先、做在先,确保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在前、带好头、做表率。”3月25日上午,大通湖区管委会成员、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青山在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为今年委局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定下了基调。
李青山在动员报告中指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全面落实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契机,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他强调,要牢牢抓住“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活动中形成的成功经验转化为有效推进本职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会上,该区纪委委员曾平领学了《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该区委督导组要求,对委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了民主评议。大通湖区委第一督导组组长杜敏充分肯定了该委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工作,对活动开展提出了指导意见。
会议由该区纪委副书记刘义雄主持,委局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区委第一督导组到会指导。(大通湖区纪委 殷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