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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下“猛药”纠风 32名干部因无为或履职不力被问责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01


    “……根据《南县十个一律免职和十八个一律问责暂行规定》、《益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对茅草街镇等单位,徐某等责任人员进行问责……”3月26日,在南县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暨重点项目建设、“三创”工作、“三访三化”网格化管理推进大会上,一份《关于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通报》,让700多人的会议大厅一片肃静。《通报》中问责人数之多、力度之大,在南县还是第一次。
    根据《通报》,共有32名干部和15个单位因信访维稳工作不力、没有全面完成2013年城镇建设任务、违章建筑治理不力、在2013年度单位绩效考核中处于后进,以及根据现实表现不胜任现职等原因,分别受到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免职、党纪立案等处理,其中3名科级干部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7名党政一把手或对相关工作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8人因涉嫌违纪被党纪立案,7名科级干部被免职。茅草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徐某因信访维稳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被免职并党纪立案;县规划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执法大队大队长蔡某等人因对违章建筑治理不力,导致县城范围内违章建筑较多,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被免去现任职务并党纪立案;县体育局局长蒋某等4名科级干部因在2013年度考核中的现实表现被认定为不胜任现职被免去现任职务。县公路局等5个单位因被确定为2013年绩效考核后进单位,其班子成员被集体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各部门单位要从中吸取教训,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作风扎实,立说立行,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本职工作。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对工作失职、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监管不力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问责。
    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这次问责给全县广大干部敲响了警钟,有利于进一步整肃干部作风。“不作为就会被问责、甚至被免职,我们半点也不敢懈怠!”一名乡镇领导干部表示。“这次是动真格的了,明确地告诉我们‘无为也是过’,在其位就要为南县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某县直单位的相关领导说。与会的其他干部也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全身心地投入南县的各项建设中。(南县纪委 吴星 王禹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