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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14

排名靠后的区县(市)、市直单位将对主要负责人集中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问题;
排名最后两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还要免职

    3月29日召开的全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绩效评估工作会议,下发了《益阳市2014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今年组织对全市8个区县(市),45个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单位和60个职能科室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工作。
    测评时间为2014年11月至12月,所有测评人员从被测评对象所在区域的市场主体、政务服务对象以及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监督测评站、点、员中随机抽取,其中赫山、资阳、安化、桃江、沅江、南县、大通湖区、益阳高新区等8个区县(市)各抽取600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单位测评和相关单位业务科室测评按单位各抽取600人。
    测评采用网络测评和日常测评相结合的方法,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情况;落实政策,推进执行力建设工作情况;规范执法,推进法治益阳建设工作情况;加强综合治理,推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建设工作情况等方面,对测评对象进行测评。
    评分等级分“满意”和“不满意”2个等次。要求强化测评结果运用,年底对各地各部门测评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并向全市通报,测评结果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排名靠前的区县(市)、市直单位和科室将给予通报表彰,排名靠后的区县(市)、市直单位将对主要负责人集中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问题;排名最后2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还要免职。
    为确保监督测评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市效能办、市优办设立了举报电话(0737—4204110),及时受理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