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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实施“四类监督”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4-30

    严格监督“三公”消费情况。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实行事前审批、事后报告和备案登记;出台了《赫山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严肃公车管理纪律;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守厉行节约要求,2013年全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1%。牵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9次,清退借用企业车辆2台,各单位主动上缴违纪公车22台,纠正违规处置公车等方面的问题12个,及时制止违规外出考察活动5起,对检查中发现的4起公车私用现象在全区进行了通报批评。
    严格监督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试点探索领导干部“廉政体检”,通过“档案管廉、个人报廉、定期考廉、组织谈廉、述廉评廉、专项审廉”等方式,全方位“把脉问诊”领导干部。全面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集体决策时末位表态的“三不一末位”制度,认真落实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和“三项谈话”监督措施,2013年来,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20人次,诫勉谈话17人,经济责任审计11人。区委、区纪委负责人对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112人次,51名领导干部按照要求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八不准”换届纪律,对全区“两会”会风会纪进行了跟踪监督。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开展明察暗访6次,制止违规酒宴5起,诫勉谈话3人。
    严格监督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全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管,确保全区1320套住房分配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全区2010年来46个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投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整改问题15个,立案查处3人。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党政纪处分2人。严格监督教育收费,及时查处了乱收费案件6件,清退违纪资金52.6万元;严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及时纠正惠农补贴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11个,清退违纪资金62.9万元。
严格监督村级财务管理情况。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力度,在公开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程序上实行“五统一”。每年3月定期清理村级财务,清理前,张贴《清理预告》,告知清理时间和参与人员,公布举报电话;清理中,乡镇纪委、财政、经管等部门全程监督和指导;清理后,即时对清理年度的支出分类汇总逐笔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区纪委监察局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对32个财务管理监督重点村存在的问题“一对一”发放整改通知,认真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村务管理,维护了群众权益。(赫山区纪委 韩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