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年来,安化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党政纪处分执行工作,除严格规范落实处分执行的各项制度外,还严把监督检查关,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安化县纪委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于今年3月26日至4月30日,对全县近年来受处分人员党纪政纪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了检查范围。检查范围由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受党内撤职或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公职人员扩大至这期间所有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本次检查的对象由462人次扩大到1016人次。二是迅速启动了检查工作。在确定方案后,县纪委及时制订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三是认真开展了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重处分、轻执行、轻落实的做法。具体是:如对处分文件不归档;受处分后职务、级别、工资及年度考核调整不到位;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政纪处分手续不到位;个别单位对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后的工作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等。针对未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发出《处分决定执行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据统计,现共发出口头与书面整改通知书10人次,纠正未入档处分15人次,纠正受处分对象应调整而未调整工资档次1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