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清风要闻

资阳:建立“五查”“五制”工作法提高监督检查实效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30


    今年以来,为抓好资阳“三大建设”、创建“四个资阳”的目标任务,规范项目管理,资阳区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并建立“五查”、“五制”监督检查工作法,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的实效。
    “五查”:一查项目审批环节。主要检查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中央规定的投向,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要求,即立项批复、初设及施工图审查、环评、用地、规划、施工、消防许可等相关手续是否完备。二查项目管理环节。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落实情况。三查资金管理使用环节。重点检查财政部门资金管理拨付情况,项目单位资金专帐核算、专帐管理、资金拨付情况以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等。四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环节。主要检查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各责任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情况。五查项目竣工验收环节。主要检查是否严格按照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及时组织专业人员,严格进行验收,并及时组织专人做好项目建设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制”:一是台账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对在建项目建立台账,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起止时间、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二是季报制。督促各责任单位每季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三是督查登记制。督查时,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登记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下达整改。四是整改交办制。对检查中发现涉及整改难度大、需多部门配合的问题交由相关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进行整改。五是项目督查整改通报制。适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资阳区纪委  彭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