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桃江县纪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桃江县“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专题文件,明确桃江县2014年为“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期间,具体安排以下十二类活动:
讲一堂党纪条规党课。县委主要领导以“学条规,守纪律,讲廉洁,做表率”为主题,为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讲一堂廉政党课。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把讲党课与“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年内给所在地区、单位讲一堂党纪条规专题廉政党课。
组织一轮警示教育活动。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到省、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并观看《贪官心理》、《规划错了的人生》(顾湘陵贪腐案)和《没有关进笼子的权力》(省交通运输厅系列腐败案)等警示教育片。从7月份开始,组织桃江花鼓戏剧团原创的廉政花鼓戏《民大于天》到各乡镇巡回演出。
开展一次党纪条规专题教育活动。从5月份开始,以“严守党纪、廉洁从政”为主题,按照省、市里统一部署,利用衡阳破坏选举案、省交通运输厅系列腐败案等反面教材,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为本单位党政班子成员或党员干部订购《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从政再提醒—不犯错误的智慧》等廉洁教育读本,通过典型案例揭示错误风险,提高党员干部防范风险的能力。
开办一个党纪条规教育大讲堂。从4月到9月,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益阳电视台转播省纪委与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联合在湖南教育电视台廉政频道举办的6期党纪条规教育大讲堂节目。将党纪条规教育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的重点内容,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将“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融入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把党纪条规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
组织一轮新任乡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对全县新任乡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一次以上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以上廉政法规知识测试。
编印一本《党纪条规资料汇编》。结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县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颁布的一系列的文件和规定,对基层农村党员干部应掌握的党纪条规进行梳理,编印《党纪条规资料汇编》一书,发放至全县党员干部。
举办一次学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交流座谈会。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纪条规资料汇编》两本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组织心得体会交流座谈会。9月,举办一次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代表参加的学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心得体会交流座谈会。10月、11月,组织部分领导干部代表参加省、市纪委举办的学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心得体会交流座谈会。
开展一次反腐倡廉形势、廉政教育培训和条规宣讲。确定5月份为“廉政教育培训、反腐倡廉形势和条规宣讲月”。结合各乡镇举办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培训班,由县纪委常委以上领导到各乡镇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反腐倡廉形势和条规宣讲,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召开两次案件查办新闻发布会。结合市纪委编印的《身边的教训》一书,将我县近3年来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受到立案调查和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以及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等典型问题,进行梳理,选取典型案件,召开两次反腐倡廉形势和案件新闻发布会。
建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典型问题点名通报制度。对县内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受到立案调查和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及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等典型问题,通过内部发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公开点名通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
确定一批“党纪条规教育年”示范单位。以对桃江经济开发区等10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驻点巡查为基础,设立10个党纪条规教育示范单位,重点对10个示范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
开展一次“强化执行力,提高满意度”党纪法规培训。针对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不优,存在“中梗阻”以及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组织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职能单位的中层骨干,开展一次“强化执行力,提高满意度”党纪法规培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及时提醒极个别存在问题的中层干部,重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问题,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桃江县纪委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