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桃江县推行党政正职到县纪委集中述廉评议制度。2013年有3名党政“一把手”参加,2014年到该县纪委集中述廉的党政正职6名,其中乡镇3名,县直单位3名。述廉评议主要包括“述廉”和“评议”两个部分,重点了解述廉评议对象履行“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述廉评议分为准备、集中述廉评议、整改三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是完成对述廉评议对象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召开动员会、开展廉政测评、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走访了解、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查阅单位财务和制度建设方面的资料、撰写综合评议即“点评”材料。集中述廉评议包括“述廉”、“点评”、“提问”、“作答”、“表态”、“投票”、“通报”、县委领导讲话8个步骤。整改阶段要求述廉评议组书面反馈意见,要求整改方报整改方案,整改一般不超过3个月。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谈话,并责成重新整改,对述廉评议中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述廉评议结果及时向县委报告,为县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桃江县纪委 文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