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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庭审警示教育 法槌敲响廉政警钟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7-31

    7月30日上午,大通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村支书殷某某、村会计贺某某及村主任方某某贪污案。
    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以此为契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全区89个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各镇纪委、涉农部门、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同志共130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参加廉政警示教育。
    该案犯罪嫌疑人殷某(系该村村支书)伙同村主任方某、村会计贺某,从2011年到2013年期间,利用协助区、镇两级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编制虚假申请资料,骗领农垦危改补助资金、血防林补贴、土地复垦项目房屋拆迁费用共计8万多元,用于私分。此案系首例由该区人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农村基层干部涉嫌职务犯罪典型案件。
    法律的严肃性、案例的真实性深深触动了在座的基层党员干部。“参加此次法院对原村干部的公开审理,使人深受感触,认识到在平时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对我们开展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河坝镇河万村邓支书接受区电视台采访时深有感触的说。
    法院庭审之后,该区区委委员、区纪委书记王锡良从要在认识贪污犯罪案件特点中保持警醒、引以为戒,要在剖析贪污犯罪案件成因中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要在前车之鉴和警钟长鸣中积极预防、筑牢防线等三个方面,以案说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浅出地为在座的党员干部上了一次生动的廉政教育课。
    此次活动的举办,是该区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深入推进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纠正基层党员干部“四风”问题而采取的有力举措,收到了党员干部法纪教育与推进法治实践双赢的良好效果。(罗叶春 李琼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