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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修山镇“三监督三公开”全面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13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桃江县修山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部分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造成群众意见大等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到个别问题村进行"把脉问诊",多次向全镇发出情况通报,要求各村(社区)全面实施村级财务管理的"三监督三公开”阳光工程,强化"三大监督”是该工程的首要环节。
    强化纪检监督。4月中旬以来,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监察、人大、财政、经管等部门,先后对全镇12个村(社区)近三年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及时进行处理的同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一些有违纪行为的村干部由镇纪委立案查处。
    强化民主监督。在今年3月至4月的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中,各村按照村级“四位一体”建设的要求,都相应推选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并且都在《村民自治章程》中赋予了其民主理财和监督村务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各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从开始履职的近四个月来,参与村级财务清理活动2次以上,财务收支报帐审批活动4次以上,“村账乡镇代理”工作评议活动1次以上。
    强化部门监督。该镇在全面推行"村(社区)账务乡镇代理”模式的同时,明确镇经管站是村级财务规范监管主管部门,对村级财务监管负主要责任。今年来,由镇经管站组织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大检查活动2次,组织开展村级财务义务規范化建设交流点评活动2次,组织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大公开活动1次。
    该镇党委、政府通过三大监督,及时出台了规范性文件:《修山镇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村级财务的公开公示阳光操作作出明确规范,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由镇纪委牵头,人大、财政、经管、农办等部门配合,督促和指导各村(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村(居)务公开栏等平台,通过 “三个公开规范”实现了村级财务及时公开。
    规范公开时间。全镇要求统一每季度全面公开一次;村内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及“一事一议"等群众关注的重大活动,发生一次就及时公开一次。对集体资金收支情况,坚持做到发生一笔公开一笔;对集体资产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盘底"、并进行一次公示;对村集体资源的利用和使用情况,由村级"四位一体"负责人每半年度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
    规范公开方式。村委会在村民便于观看的公共场所建立固定的规范性专门财务公开栏,财务公开的内容要求清楚明白、通俗易懂。财务公开的事项公布后,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会计,安排专门的时间接受群众查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坚决纠正。同时,采取发放"明白卡”、村务小册、召开大小会议等方式进行拓展公示方式。
    规范公开内容。明确要求对村级财务管理的财务制度执行、财务处理流程、村级财务整体运行、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等方面等常规性事项必须公开,同时推出村级财务单笔收支在500元以上事项“逐笔公开”制度,把所有的村账以现金日记账的形式逐笔公开收支明细,每笔账的用途、金额、数量、经手人、证明人、日期等款项内容齐全,方便群众监督。(修山镇 陈耀新 杨运军 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