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资阳区召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工作会议,全体区级领导,乡镇、街道、经开区,区直、驻区单位部门全体班子成员等460余人参加会议。区委书记张亮文同志做重要指示,认真部署推进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测评工作。
一是明确测评时间和范围。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测评工作从8月至12月,测评范围主要包括:纳入区绩效考核范畴的各单位;与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承担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职能较多的区直、驻区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其中乡镇街道经开区9个、区直单位54个、驻区行政事业单位15个、区直和驻区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业务科室28个。
二是明确规范测评内容。包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方面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执行力建设工作情况;规范执法,推进法治资阳建设工作情况;加强综合治理,推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建设工作情况。
三是广泛选取测评人员。测评人数共计600人,由7个方面组成:区五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及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共计40人;乡镇街道经开区、区直、驻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计85人;省、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100人(三类人员比例为4:3:3);乡镇街道经开区辖区内站、办、所、村(社区)干部群众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共计100人;市、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站、点、员,共计65人;部分规模企业和在建项目主要负责人,共计35人;部分政务服务对象,共计175人。
四是注重结果运用。测评结束后,测评结果报区绩效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区委常委会议审定。乡镇街道经开区、区直单位和驻区单位测评得分分别占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分10%和20%的权重。对测评总分排名为前2名的乡镇街道经开区、排名前5名的区直部门单位和排名前3名的驻区单位、排名前5名的单位业务科室,在2015年全区作风效能建设等相关会议上给予通报表彰。对测评总分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经开区、总分排名后3名的区直部门单位和排名后2名的驻区单位,在上述会议上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乡镇街道经开区、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排名后2名的驻区单位,将测评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总分排名后3名的单位业务科室给予通报批评,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资阳区纪委 宁君)
一是明确测评时间和范围。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测评工作从8月至12月,测评范围主要包括:纳入区绩效考核范畴的各单位;与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承担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职能较多的区直、驻区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其中乡镇街道经开区9个、区直单位54个、驻区行政事业单位15个、区直和驻区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业务科室28个。
二是明确规范测评内容。包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方面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执行力建设工作情况;规范执法,推进法治资阳建设工作情况;加强综合治理,推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建设工作情况。
三是广泛选取测评人员。测评人数共计600人,由7个方面组成:区五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及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共计40人;乡镇街道经开区、区直、驻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计85人;省、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100人(三类人员比例为4:3:3);乡镇街道经开区辖区内站、办、所、村(社区)干部群众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共计100人;市、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站、点、员,共计65人;部分规模企业和在建项目主要负责人,共计35人;部分政务服务对象,共计175人。
四是注重结果运用。测评结束后,测评结果报区绩效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区委常委会议审定。乡镇街道经开区、区直单位和驻区单位测评得分分别占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分10%和20%的权重。对测评总分排名为前2名的乡镇街道经开区、排名前5名的区直部门单位和排名前3名的驻区单位、排名前5名的单位业务科室,在2015年全区作风效能建设等相关会议上给予通报表彰。对测评总分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经开区、总分排名后3名的区直部门单位和排名后2名的驻区单位,在上述会议上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乡镇街道经开区、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排名后2名的驻区单位,将测评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总分排名后3名的单位业务科室给予通报批评,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资阳区纪委 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