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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八个一律免职和十五个一律问责”成为工作守则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26

    “上班时间打牌,到茶楼、洗浴场所、娱乐场所等进行休闲娱乐活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高消费娱乐、宴请、旅游活动,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的??????一经查实,一律免职(停职)”。2014年6月,资阳区出台《益阳市资阳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八个一律免职和十五个一律问责的暂行规定》,铁拳整治作风效能环境。自《暂行规定》出台以来,资阳区已停职处理2人,问责处理3人,立案查处4人,资阳区的作风效能环境建设进入新的篇章。
    《暂行规定》明确了八种一律免职(停职)、十五种一律问责的情形,包括:违规参与重点项目和企业工程建设,参与、操纵、策划阻工闹事,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插手重点项目和企业工程建设提供方便;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购物、聊天、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或酒后驾车;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兼职取酬;工作日中餐饮酒等违反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
    《暂行规定》同时明确了处理的程序,对违反本规定予以免职(停职)的人员,依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处理;对被问责的人员,依照问责程序和要求进行;驻区单位相关人员有本规定的免职(停职)或问责情形的,由区委、区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违反本规定的情形,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区纪委书记刘炼真表示:“八个一律免职和十五个一律问责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已经成为资阳区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资阳区纪委   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