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在桃花江镇大华村,村民们正聚集一起,仔细观看该镇制作的《“十不准、二十六严禁”规定》的宣传牌,不少村民还在小声的念着宣传牌上的内容,认真的记在心上。这是桃花江镇为促进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实施的具体工作举措。今年来,为严格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桃花江镇实施了一系列的创新性措施。
广泛宣传、齐抓共管。桃花江镇召开了班子成员会进行集体学习,研究制定了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举办了村级干部培训班,学习了村级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作了116块“十不准、二十六严禁”规定宣传牌,在村、社区人口集中地进行公示。
制定制度、规范管理。桃花江镇制发了《桃花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财务管理的规定》、《桃花江镇村级财务管理及公开操作办法》、和《桃花江镇村级财务“十不准、二十六严禁”规定》,村、社区、办站所负责人人手一份。
实行村级集体会审。村(社区)支部书记组织村(社区)务监督委全体成员、村级干部、驻村干部,坚持每两个月的村级财务按照集体会审的规定,进行集体会审。集体会审村级财务流程为:报账员收集票据、归类→经手人、证明人说明事由→村级纪检监察委员核查→村支书、村委主任审批→驻村(社区、站所)镇级干部监督检查。
实行镇级集体核查。镇纪委、财政所、经管站组成镇村帐镇代管核查组,对村级账务坚持每两个月进行一次集体核查。镇级集体核查流程为:村级报账员签字汇总财务票据→经管站核算会计对村级财务进行票据收集、归类、登记核查单→经管站站长对村级财务科目分类进行初审→财政所所长对村级财务进行核查→纪委副书记对村级财务进行复查→所有参与人员进行签字背书。镇党委书记、镇长、纪委书记坚持每年两次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
开展专项检查监督。桃花江镇成立了村级财务监督机构:镇成立财务核查组,每年对三分之一的村、社区、站所村级财务进行17项专项检查。近年来,桃花江镇共受理了群众举报村级财务的案件70件,办结了61件;对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的,立案7件,办结7件,查处了3名村支书、4名村级干部,严格按照《桃花江镇村级财务“十不准、二十六严禁”规定》,分别给予了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对村级财务管理轻微违纪行为的6名村级干部、1名经管站核算会计、2名副科级驻村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收缴了5名村级干部拖欠村级集体资金11万元;将村级拖欠群众欠款进行了分类,对2008年并村后所欠债务由所在村在今年年底前一次性付清群众,对村级并村前历史债务由本届村委制定还款计划,逐年偿还。(桃江县 曾利群 洪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