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清风要闻

市纪委:强化监督执纪 坚决惩治腐败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0-14

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案件查办工作情况

市纪委副书记陈训根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10月13日下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和案件查办工作有关情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进良出席。部分省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出席。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纪检监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深入开展“民本纪检、与您同行”调研走访活动,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真抓实改,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严惩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案件查办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首要任务,坚持有纪必执、有案必查,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273件(次),同比增长194.1%。1至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违纪线索583件,同比增长49.1%;立案559件,同比增长43.7%,其中市纪委立案48件,同比增长4.3倍,立案数量居全省各市州前列;全市共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27人,是去年全年的2.45倍;立案查处乡科级干部130人,同比增长58.5%;结案483件,同比增长26.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5人,同比增长26%,其中开除党籍97人,开除公职1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人。重点查办了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案件,立案86件,涉及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32人;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24件,涉及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9人;查办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案件116件,涉及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2人,农村党员干部64人;查办农村村支两委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件51件,涉及村支两委负责人51人;查办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61起,处理党员干部13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制定了《益阳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典型问题点名通报制度》,通过内部文件、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平台,对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通报。
    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盯住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采取重点查、随机查、暗访查等形式,深入各地机关、政务服务大厅和娱乐场所,重点围绕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市先后集中组织开展明查暗访256次,检查部门单位702个、餐饮娱乐场所405处、车辆1254台(次),共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送礼、打牌赌博、工作日中餐饮酒、酒后驾车等问题305起,处理党员干部332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4人。市纪委先后下发《关于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问题和处理情况的通报》5期,对44名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指名道姓予以曝光。
    注重抓早抓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制定实施《益阳市领导干部廉政谈心提醒教育制度》,以关心、教育、提醒、挽救领导干部为出发点,采取讲纪律、指问题、听意见、提要求,组织对29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教育,及早拉袖子、扯衣角,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组织实施信访监督27次,对24名县处级干部发放了信访监督通知书,及时将群众监督转化为组织监督,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不断完善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和述廉评议的内容和方式,组织对4个区县(市)和5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对9名县处级党政正职开展述廉评议。根据省纪委的要求,市本级和7个区县(市)统一在银行开通了“5910”廉政账户,为领导干部拒绝贿赂提供了绿色通道,截至9月底,全市共收到上交红包礼金204.75万元,其中通过廉政账户收到的款项达150.25万元。
    聚焦主业主责,全面落实“三转”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把工作重心聚焦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坚决把原由市纪委牵头的党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业务工作交还给党委政府主责部门,进一步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对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继续保留或参与11个,取消或不再参与的64个,合并了6个,避免出现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按照上级纪委部署要求,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将撤销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纠风室等5个内设机构,纪检监察一室、二室依次更名为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等5个内设机构,撤销干部室、宣传教育室分别组建设立组织部、宣传部,监督检查室更名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检查管理中心更名为案件检查中心。调整后,机关内设16个副处级机构和61个行政编制总数保持不变,但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将达38个,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62.3%,监督执纪力量大为增强。
    强化监督管理,铸造过硬队伍。主动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把深入开展“民本纪检、与您同行”调研走访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组织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分成100个小组,开展 “百村万户”走访行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收集群众提出的纪检监察工作建议意见830多条。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开发了益阳市惩防体系建设和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网络监督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其绩效考核、监督问政等功能,实现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动态监管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监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实行“十个严禁”的规定》,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违纪违规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