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等问题,为进一步科学、规范、有效地落实低保政策,南县制定《南县城市低保对象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10月中旬起由南县民政局、南县监察局等单位牵头在全县开展城市低保对象清理整治工作。
10月11日,南县召开城市低保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对在全县开展城市低保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指出,此次城市低保清理整治工作是继全县农村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后的又一中心工作,清理整治和规范工作核心内容是“全面清理、重新申请、重新审查、重新登记、规范管理”。要求坚持“谁入户、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深入开展工作,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强调,全县有关单位要支持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提供低保对象户籍、身份、健康、就业、存款、住房、铺面、车辆等信息进行核对。南县监察局将加强暗访和督查,全程参与清理整治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对象公示和审核审批等工作流程,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行为,以及因工作重视不够,不负责任走过场,不给予调查配合,故意隐瞒核对信息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