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主责”,是十八大以来纪委监察系统出现的高频词。而在“同级监督同级”、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镇基层纪委,“聚焦主业主责”一直难以实现。近年来,桃江县着力探索“五个规范”,破解乡镇纪委“三转”难题,引领乡镇纪委“专主业”、“担主责”。
规范管理体制,破解“体制不顺”难题。桃江明确规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任用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业务指导、考核以县纪委为主,乡镇纪委书记由乡镇政协联工委主任兼任,明确为正科级,设专职乡镇纪委副书记,列席班子成员会议,乡镇新进班子成员必须经纪委副书记岗位产生。近3年来,通过县纪委提名、考察并任用的乡镇纪委书记有8名,纪委副书记有5名,有2名表现突出的乡镇纪委书记经县纪委推荐直接提拔为乡镇长,有2名专职纪委副书记进入乡镇班子,有3名优秀的乡镇纪委副书记被明确为副科级岗位。
规范职能定位,破解“主业不清”难题。为践行“三转”要求,今年1月,桃江召集乡镇党委书记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各乡镇在明确2014年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分工时,乡镇纪委书记只能分管纪检监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乡镇纪委书记必须将工作重点放在作风建设、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村级监督组织的建设上,必须把防止和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好抓实,要参与并监督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目前,15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已全部实行“专职”。2014年,共独立查办案件60件,否决5起重大项目决策。
规范制度流程,破解“责任不明”难题。桃江下发专题文件,明确乡镇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并对乡镇纪委工作制度、议事规则、信访工作制度、谈话制度、案件检查工作制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等8项制度一一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各乡镇将各项制度做成公示牌,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使乡镇纪委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规范考核机制,破解“监督不力”难题。桃江县已连续10年实行乡镇纪委书记年底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制度,并接受县纪委室主任以上干部的测评。述职述廉政及测评情况报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作为乡镇纪委书记提拔重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目前,已有5名纪委书记因测评情况不佳被调离纪检监察岗位。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等情况,由县级纪委对乡镇纪委书记、党委书记等党政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提醒。今年,该县纪委因1起安全生产事故对1个乡镇的全体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提醒。
规范履职保障,破解“运行不畅”难题。2012年开始,桃江县已实现了每个乡镇纪委、监察室至少有一间办公室和一间信访接待室,确保了乡镇纪委书记每人每月220元、其他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办案补贴不低于110元的补贴标准,有效调动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各乡镇纪委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按每年不低于1万元预算并在县纪委单独列支,从经费上保证了乡镇纪委开展工作的需要。该县严格实行片区联系制度和新任纪检干部跟踪培训学习制度,每季度由片区组长召集会议,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指导,实行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等领导亲自到乡镇开展跟踪督导。今年,共有15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轮训,共召开片区联系会议5次,片区实现联合查办案件2起。(桃江县纪委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