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面大排查,坚决防止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继11月8日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办案安全工作会议后,南县纪委监察局12月3日又组织召开办案工作人员紧急会议,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谭新林在会上传达了省纪委关于对有关单位办案安全事故的通报精神,并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要求。这是今年以来该委局第7次敲响办案安全警钟。
多年来,南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办案安全工作要求,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着力抓好办案安全责任、办案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监督检查,经常敲响办案安全警钟,有效杜绝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实现文明执纪和办案安全零事故的目标,南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办案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办案人员安全意识。经常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办案安全要求的一系列文件和指示精神,利用案件分析总结会、业务学习讲坛等学习交流平台,以上级通报的纪检监察办案安全事故为警示,对照日常办案中出现的隐患苗头,认真剖析原因、汲取教训,让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办案人员引以为戒,从思想深处树立安全办案的理念,培养良好的安全文明办案习惯。二是健全办案制度,规范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将上级有关办案的各项规章制度编辑成册,印发给全县126名纪检监察干部,制定了《关于依纪依法办案的规定》、《办案安全、保密双承诺制》、《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为规范办案程序和约束办案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强化风险预防,保障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负责对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纪律、执行办案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问题,及时纠正;对涉案人员各个方面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点进行分析和评测,制定周密的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对谈话对象实行陪护制,办案设备及案件资料由专人保管,严防办案信息外泄,确保案件查办万无一失。四是加强安全考核,促进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将安全办案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管理,建立三级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分管领导、案件主办人、办案工作人员的职责,对其安全责任进行细化,分为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重要责任三个责任主体,层层签订《办案安全、保密双承诺书》,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将按其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做到全体办案人员“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南县纪委办公室)